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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話題〉商業案專業性高 一審到三審長達5年

2018/12/03 06:00

SOGO案纏訟17年,還衍伸出其餘81件官司,被譏是「另類台灣奇蹟」。 (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專題報導

司法院考量商業案件專業性,通常給予較長的行政管考時間。以海商事件為例,一到三審可達5年。因此一案動輒數年未確定是常有的事,常被外界詬病效率低落,我國司法效率更曾被世界銀行評為全球93名。

台灣司法效率 慘被中國拋在後頭

世界銀行2015年提出的「2015經商環境報告」,以法官專業度、審判品質、審理速度等指標,評比全球189個經濟體的司法效率,台灣排名93,不但輸給韓國、香港、新加坡,也被排名53的中國拋在後頭;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更曾直言:「我國法官因為欠缺金融專業知識,以致在金融案件的審理過程屢有延宕及裁判品質不佳的情況!」

雖然2019年世界銀行的報告已經將台灣司法效率列在第11名,但司法院統計近五年來一、二審商業案件的審理天數,最長的是國際貿易類,長達986天,其次依序為海商法784天、證交法745天、公司法471天,都比一般民事案件357天還長,追根究柢為此類案件具高度專業性,類型繁雜,法官須耗費更多時間「做功課」,再加上見解不一致,訴訟過程冗長費時。

具高度專業性 訴訟過程冗長費時

除了耳熟能詳的SOGO經營權大戰耗時17年,開發金控購併金鼎證券案也長達10年。去年的司改委員「凍未條」,決議請司法院設置商業法院,期盡速解決商業紛爭。

司法院指出,承審商業案件得看懂財報、會計帳冊、查核報告。法官為了揪出問題,得比專業的會計師還專業,花的時間自然就會比一般的民事案件還要長,再加上現在是三級三審制,當事人若對判決結果不滿,可由一審打到三審,拉長確定時間。

有了商業案件審理法後,逾億元的大案改為二級二審制,如SOGO這類的案子就可以較快審結,且因商業法院法官僅9人,見解較容易趨於一致,不再有「初一十五不一樣」的判決。

法案如果通過後,纏訟12年至今未確定的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兩百億元掏空案,24,772名受害投資人可望盡速獲賠償;大同市場派與公司派的經營權大戰,也能在最短時間定紛止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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