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封面故事-中國篇〉調整支薪結構 台幹可降低補稅風險

2018/11/05 06:00

中國稅改加強查稅權限及效率,同時給予外籍人士「納稅人識別號」。(路透)

記者吳佳蓉/專題報導

除了減稅之外,這次中國稅改也加強查稅權限及效率,包括增訂個人受控外國公司、移轉訂價查核等反避稅條款,同時給予外籍人士「納稅人識別號」,並將納稅人遵守個人所得稅法的表現納入「社會信用系統」評比。

兩種租稅安排 調整補稅加收利息

資誠兩岸稅務主持會計師段士良表示,中國稅改新增反避稅條款,賦予稅局對於兩種租稅安排調整補稅並加收利息的法源依據。第一種為「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且無正當理由」,例如,將個人所得不正當安排變成名下公司所得,再利用公司虧損不須繳稅的狀態規避稅負,類似個人版的移轉訂價查核條款。

至於第二種稅務安排,則是藉由無合理經營需要且設在海外稅負偏低國家的受控企業,將海外收益停泊於此,不分配回中國,以降低稅負,類似台灣的「受控外國公司制度」(CFC)。段士良初步判斷,這部分對中國籍納稅人影響較大,因為台、港、澳人士,只要符合「5年豁免」資格,境外所得就不在申報範圍。

外國人識別號 恐以台胞證為基礎

至於外籍人士納稅人識別號,不具名會計師推測,雖然具體作法尚未確定,但可能會以台胞證證號為基礎發展,並以此串聯起各項金融帳戶及資產交易資訊,有利中國稅局以大數據分析方式,掌握稅源,後續如何發展待進一步觀察。

段士良提醒,隨著今年中國「國地稅合一」,可預期整體查稅力道將較過去更強、更嚴謹,原本對高收入台幹是否透過中、台兩地支薪方式來降低稅負,就是中國稅局查核重點。

他指出,去年廣州就有不少高薪台幹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解釋為何其薪資遠低於同樣產業、同等規模、同等職位者的平均水準;不少台幹因此遭更正補稅,且未來都須以調整後的水準申報,或是被要求填寫切結書,不僅個人,連公司負責人都得連帶簽名表示願負法律責任。

中台兩地支薪 中國稅局查核重點

段士良指出,這方面查稅風險一直存在,稅改後查核力道可能也不減;因此,建議在明年中國稅改上路前,台幹可與公司一同重新檢視「兩地支薪」的合理比例,充分運用減稅效益,也降低補稅風險。

至於「居住證」是否影響稅務居民身份及海外所得的課徵?不具名會計師認為,目前中國官方說法是兩者互不影響,雖然「居住證」申請條件之一是居住滿183天,似乎與稅務居民認定原則相同,但稅法採歷年制,這183天只要跨年度,就不會落入稅務居民身份,且「居住證」一次核發5年,不管中途否離境,與稅法以實際居住天數判定的原則不同,兩者是否會有連結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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