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特別企畫>民眾偏愛租金補貼 勝過社會住宅

2018/05/21 06:00

民眾比較喜歡租金補貼,勝過社會住宅。圖為豐原安康段社會住宅。(資料照)

記者徐義平/專題報導

蔡政府上任後力推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卻不是租金補貼戶的首選,根據內政部調查,選擇社宅比率還不到租金補貼的一半;顯然,對於目前的租金補貼戶而言,現金比改善居住環境誘人。

申請租金補貼 部分支應生活費

內政部最新發布「2017年租金補貼戶之租用住宅者調查報告」,主要以六都獲得租金補貼的租屋族為調查對象,已租用住宅者共1.67萬戶;其中,希望政府優先提供的住宅居住服務部分,44%選擇「租金補貼」,出租住宅僅約20.3%,且選擇出租住宅的比率與出售平價住宅的比率相近。

內政部自2007年推動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截至2017年止,累積租金補貼40萬4,471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5萬1,033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萬3,677戶。

以2015年為例,當年租金補貼核准戶數逾5萬戶,中央負擔經費超過20億元;以此推估,租金補貼上路11年來,中央累積支出逾160億元;而且,內政部有意結合地方資源擴大補貼戶數,因此租金補貼支出也逐年加重。

此外,根據調查報告,將近8成補貼戶拿到補貼現金後,主要用來維持基本生活支出,尤其台北市的比率更將近85%。

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指出,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絕大多數是低收入戶,對於居住只要求基本遮風避雨即可;對於可以直接領取現金的租金補貼,並非全部用在租屋上面,反而有多數民眾是用來支應生活開銷。

租金設有門檻 低收入戶租不起

相較之下,強調居住品質與穩定的社會住宅,並不是這些民眾主要的居住需求,畢竟社宅租金再怎麼便宜,也還是有一定租金門檻,對於需要租金補貼支應生活開銷的低收入戶而言,比較缺乏誘因。

因此,章定煊認為,住宅政策應該多管齊下,現階段租金補貼還是多數低收入戶的主要政策需求,但租金補貼不應是齊頭式的補助,應該根據家庭收入細分補助金額。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總監黃舒衛表示,對現階段有租屋需求民眾來說,社會住宅供給數量稀少,因此無論是區域、產品的選擇都受限,短期較無感。相對來說,租金補貼可按個人需求找尋適合的物件承租,無論是便利性、自由度都大得多,而且變相增加可支配所得,掌聲當然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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