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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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閱讀小說】3之2 - 婚禮

2015/05/19 06:00

圖◎王孟婷

◎林黛嫚 圖◎王孟婷

依晴什麼事都對阿興說,陳世辰的事也是。依晴和媽媽感情很好,媽媽教她燒菜做家事,可是有些話不能跟媽媽說,只能跟姊姊說,依晴沒有姊姊,阿興就是她的姊姊。

看完演唱會的第二天中午,正吃著媽媽做的愛心便當的依晴突然冒出一句,「我要嫁給陳世辰。」

「什麼?」阿興以為自己聽錯了,還是依晴說錯了?依晴繼續嚼著三杯透抽,慢條斯理補充一句:「我是說我早晚要跟陳世辰結婚。」

這次阿興聽清楚了,笑著回答說:「喔,找到對象了?終於啊。」

「什麼終於,」依晴老大不高興,「人家是寧缺勿濫,像我條件這麼好的女孩子,當然不能隨隨便便就嫁掉了,應該說,那個足以和我匹配的男子終於出現了。」

阿興看著依晴,喜歡做夢是好的,擁有夢想也是好的,不過這世道她看得比依晴多,比依晴透澈,很多事不是表面上那樣的,只是這種話不適合說,尤其是在一個適婚年齡的女子透著矇矓眼神時,不適合說出那種煞風景的話。

全工廠的人都知道李依晴和倉管組的陳副理是一對吧,依晴這麼想。

她不介意旁人知道他們在交往,甚至恨不得能昭告天下:陳世辰是我的男朋友,很快就會是我的未婚夫、丈夫,你們這些女生們別含情脈脈看著我的愛人,想成為介入我們戀情的第三者;那些男生們別老是帶他去喝酒,三更半夜還不放他回家,世辰將來可是要做個顧家的好男人的……她雖然有眼高於頂的傲氣,卻也沒有張狂到能到處去宣揚自己的戀史,尤其世辰一開始追求依晴就採取謹慎保守的姿態,更讓依晴對除了阿興之外的人說不出口。當她和陳世辰的關係進展到在鎮上的三合旅社度過一個下午之後,依晴想要讓全世界承認她和陳世辰的戀情的焦慮,將她燒灼得坐立難安。

可是離開三合旅社時,世辰再次叮嚀她:「我們兩個人交往的事最好別讓公司的人知道。」

「為什麼?」

「我剛來公司不久,就和辦公室的同事搞戀情,會讓長官懷疑我的工作能力,而且交往是我們兩個人的事,你也不希望自己的私事成為別人茶餘飯後談論的話題吧。」陳世辰這麼說。

是後面這個理由說服了依晴,是啊,這是我們兩個人的事,不需要太多人知道,只是,依晴欲言又止,但是都沒有人知道,好像這段戀情是不被承認、不被祝福的,這樣不也很奇怪嗎?依晴表現的不過和每一個已經獻身的女子一樣吧,她的目光整天繞隨著世辰,一起工作時固然這樣,當世辰放下手上的工作,暫時離開她,走到別處去時,依晴就焦慮得恨不得跟在陳世辰屁股後頭緊盯著他,等到陳世辰又走進辦公室了,她的眼神就又跟上。陳世辰跟女同事稍稍說上幾句話,依晴心裡就七上八下,尤其那交談若是愉快的,依晴就忍不住在心裡想,你們說了什麼?世辰為什麼笑得那麼開心?

阿興當然看出依晴的不對勁,只是依晴不說,她也不想問,戀愛中的男女情緒起伏也是正常的。然後某一天中午,午休時間,阿興經過大辦公室,沒看見依晴在她的位置上,以為她先去休息室用午餐了,便到位於倉庫後端兩人經常一起吃午飯的休息室找她。

依晴果然在那兒,便當盒放在一邊還沒打開,她趴在休息室唯一的一張小桌上,臉被衣服擋住了,不過從肩膀起伏抖動的樣子看來不難猜出依晴正在哭泣。

阿興不想打擾她哭泣的情緒,拿出自己的午餐自顧吃起來,午休時間有限,中午沒吃飽一整個下午的工作怎麼對付,阿興可不是像依晴還可以在大辦公室裡偷個空,阿興的工作扎扎實實要靠體力,下了班也不得閒,還有一大堆家事等著她呢。

依晴哭了一會兒,抬起頭來,在洗手檯那兒洗了一把臉,又走回桌子邊開始吃便當。

「他要結婚了,新娘不是我。」

阿興居然笑了,還差點沒把口中的飯噴出來。

「我以為你在念電影台詞,這是真的吧。」

「他要娶老闆的女兒,在公司行銷部做事的阿芬,說是上大學時候就認識了。」

「早就有女朋友了,那他幹嘛來招惹你。」

依晴早就覺得陳世辰這幾個星期來明顯不對勁,本來每天下班都一起去哪裡逛逛走走的,後來約會次數愈來愈少,有時說要加班,但跟他一間辦公室的依晴明明知道工作沒有那麼多;有時說家裡有事,問他什麼事也不肯多說,最近一星期每天都早退,好像故意要避開依晴。

「昨天下班前他在我桌上放了張字條,約我在公所前的榕樹下碰面,我還以為他終於不忙了,沒想到他告訴我他下個月要結婚了,不想我從別人那兒聽到這個消息,所以先告訴我一個人。我說怎麼從來沒聽你說有結婚對象,他說大學時候就認識的,只是中間分手了,最近才又在一起。」

既然有女朋友,幹嘛來招惹我?依晴也是這麼質問陳世辰。

「他說他被我吸引,也真的喜歡過我,只是他更想和阿芬過一輩子。」

雖然阿興什麼話都不想說,卻也不能不安慰兩句,否則依晴會多心的,以為阿興也在嘲笑她的失敗,失戀女人的脆弱可以想像。

「你如果不覺得自己是被拋棄的,而減少傷痛,那是最好的,婚禮嘛,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如果依晴的初戀與失戀到此為止,那也不算是太大的憾事,人生不就是在各種挫折中學習與成長的嗎?偏偏依晴最後決定要去參加陳世辰和廣隆千金的婚禮,她見識了結婚的女人是多麼地美麗。

陳世辰的婚禮租下了大會堂的宴會廳,廣隆製鞋廠為了老闆千金的婚禮放了三天假,第一天籌備婚禮,第二天盛宴進行舉公司歡騰,第三天再放一天讓所有人好好休息或是回味,而且完全不收禮金,要全廠員工想來的都可以免費來吃一頓大餐,這些都是破天荒的創舉。

雖然和阿興坐一桌有個伴,可是根本看不見舞台,那又如何看見新娘的美麗,以及讓陳世辰看見妒火中燒的依晴?於是依晴跟阿興說,「我要去前面找位子坐,你要一起去嗎?」阿興搖頭,依晴便一個人往前頭走。

客人實在太多,接待的人也不見得全認識,依晴有把握坐到自己想坐的位子,她挑了第二列角落的桌次,這一桌才坐了半桌人,桌牌上寫著「男方親友」。既然是男方親友就不會知道依晴也是廣隆的員工,坐在這一桌被請回原來桌次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從這個角度她可以清楚看到新郎和新娘,而世辰卻是除非來敬酒,不會看到坐在角落的依晴,他會以為依晴沒來,以為依晴畢竟還是沒有勇氣來看他喜孜孜的新郎俊俏樣子,以為她還是沒有大方到可以出席男友的婚禮。

依晴想著想著眼淚毫無防備地從眼角滑落,幸好這時婚禮已經開始,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舞台上正在說話的證婚人,依晴悄悄拿紙巾在眼角按壓了兩下,她記得看過一齣電視劇,也是像這樣的婚禮場合,被拋棄的女主角是射擊隊國手,她不甘願被騙財騙色,於是把比賽用的步槍放在琴盒裡扮成樂隊的提琴手,準備在婚禮上當眾射殺負心郎。想起這個通俗的電視劇,更讓依晴覺得自己一無是處,連表示憤怒的能力都沒有,只能把傷心的冷淚暗自往肚子裡吞。當然她也想起了,那齣電視劇的結局是步槍走火,女主角飲彈身亡,其實女主角一開始就沒打算殺新郎,她只是要在新郎面前自殺,讓他負疚一輩子。這樣說起來,依晴還算是堅強的,至少她可以故示大方看著新郎和新娘對飲交杯酒的幸福模樣。

這一瞬間,新娘和新郎的樣子被放大到螢光幕上,依晴清楚地看著放大的阿芬。她記得阿芬原來的長相,這時螢光幕上的新娘,阿芬右臉的紫色胎記被厚厚的粉蓋住,濃密的假睫毛把她原本細薄的單眼皮貼出一雙嫵媚的鳳眼,加上鼻影使得鼻梁增高,厚厚的嘴唇也畫小了,說這是一張明星臉,沒有人會懷疑。原來,結婚的女人可以變一張臉,變一個樣子,女人就是為了要變成那個樣子才成為新娘嗎?

依晴在新郎新娘開始敬酒前離開會場,她看夠了,她已經知道,她要成為一個結婚的女人。

見識過一場婚禮之後,依晴安安靜靜在廣隆待著。像她條件這麼好的女孩,自然也有很多人幫她介紹對象,有一段時間,一到週末假日,就是依晴的相親日,同事的堂哥表哥、長輩認識的好青年、鄰居的高中或大學同學……也參加和其他工廠的男女青年一起去溪邊烤肉、登山等社交活動,其中有幾位交往得比較久,大部分都是見面一次或兩次就沒有結果。交往比較長久的幾位,到了快要論及婚嫁時,都在依晴覺得「這不是我想共度一生的人」,而由依晴提出「就這麼結束了吧」的話。

阿興也勸過依晴,「你想過要共度一生的人是什麼樣的人嗎?這世上有多少女人是結婚當天才見到自己丈夫的,還不就那樣過了一輩子。你不是想結婚,眼光不要那麼高,小心撿石頭撿到最後剩下小石子。」

依晴也不反駁,只是笑,阿興心裡明白,每一個男人都要拿來和陳世辰比較,陳世辰是一把量尺,用來量度未來要和依晴共度一生的人。

終於在這把量尺的嚴格檢驗下,產生了合格的人,依晴願意和他共度一生,他也願意把依晴娶回家。這人是親戚長輩介紹的,也可以說是相親第四十八次之後的收成,反正人阿興也不認識,依晴連名字都不說,只說長相端正,在鄰鎮開了一家小公司,進口家具燈飾,大約是太投入工作,忙得沒有時間交女朋友,錯過了適婚年齡,那人足足比依晴大上八歲呢。

依晴有了新的結婚對象之後,每天都不自覺端著一張笑臉,原本就美麗的臉龐是容光煥發,只有一次碰觸到一個敏感話題時,依晴的笑容不見了,嚴肅而緊繃的臉上有幾分憂心,她問阿興:「你覺得女人的貞操還會是婚姻的障礙嗎?」這個問題她只能問阿興,她把阿興當姊姊啊。

結果阿興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她說:「關於這個問題,我哪懂啊,不過不管什麼時代,我建議你還是不要坦白,想辦法掩飾過去吧。」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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