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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苗栗國際音樂節短線操作 戕害藝術

2009/03/24 06:00

多明哥日前受邀至苗栗體育場演唱,票房不佳,最後以贈票換取人潮。(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趙靜瑜/特稿

由官方主導的藝術節不少,但少有像這次苗栗國際音樂節的案例,苗栗縣政府願意花預算舉辦表演藝術活動,值得拍手鼓勵;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用同樣的活動方式來操作,直到彈性疲乏,這對音樂家甚至整個表演藝術產業來說,不見得是件好事。

苗栗縣政府以標案方式舉行三場演唱會,合成一個標案,1月開始招標,2月就發包,3月舉行,總預算六千多萬元的招標案,三天執行完畢,這對表演藝術界而言,是非常倉卒且匪夷所思的做法。一個節目從敲定細節到安排演出,沒有半年時間是完成不了的;而苗栗縣府應該要在標單上註明,已確認多明哥行程,而不是由廠商再與多明哥聯繫,否則很容易讓外界誤以為是有特定廠商已簽約。

已有卡列拉斯演唱會全部贈票在先,多明哥演唱會雖然票價不高,但已讓觀眾喪失購票意願,到最後票房只有三成,只能以贈票換取人潮,這樣的操作,也完全違反「使用者付費」的原則。社會一再教育大家要尊重表演藝術者,下一次卡列拉斯或多明哥再來台灣,還能不能創造票房,這些都是問號。

從辦活動的角度來看,政府引進國際級音樂家,讓縣民也能享受演出;對觀光來說,國際級音樂家也能帶動人潮,但藝術文化是不能短線炒作的,如果苗栗縣府可以真正端出藝文牛肉、整修硬體、固定文化經費,提升欣賞表演藝術活動的品質,長期來看,才是提升苗栗縣民藝術欣賞水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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