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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凌性傑/記憶的暗室

2016/09/21 06:00

圖◎michun

◎凌性傑 圖◎michun

1

曾經以為,親手關上那扇門,無可取代的成長記憶就能暫時存放在裡面了。只是後來發現,某些情緒並未密鎖在其中,反而在最不經意的時刻擾動著自己。某個在大學任教的朋友告訴我,年紀到了四十或許要懂得務實一點,適時清理雜物及往事。不堪留的書、不值得繼續的故事,任憑隨風飄散也不可惜。尤其確定獨身度日之後,只須思考怎樣才能最好地面對一個人的往後。人情往來酬酢,連敷衍都可以不必了。讓人生顯得笨重的種種物事,最好斷捨離。倒是各式單據、房地契與房屋出租合約,需要妥善審視保管。理財有道的她,毅然親手焚燬日記書信,不讓這些歷史文件有機會成為未來人生的魅影。

對於這麼果決睿智的判斷,我很佩服,可是完全沒能力效法。我所堆積的事物,其實就是自己的情感記憶。要自我消滅,是何其困難。

2012年中秋節回高雄老家團聚,我媽要我把四樓透天厝的物件清空,說是閒置著頗為可惜,打算整棟出租。其租金之低廉,遠非我的常識所能判斷。大弟很了解我,說我一定不肯的。我多麼不願意,自己的房間被陌生人的氣味占據。但事情已成定局,只能接受現實,另尋方法解決燃眉之急。某些信件與相片考慮銷毀,兩千本書籍可能要搬回三合院舊宅堆放。但我實在是不想再搬動了。無奈那些充滿故事的物品,儼然成為它們主人的主人,令我四顧茫然連歎氣的力量都沒有。那時真無法論斷這些東西究竟是資產還是負累,只能告訴自己別想太多。當晚迅速收拾重要文件,裝箱寄到現居地。其餘物件,只好慢慢處理。

整理東西的時候,回憶一陣陣湧現。我原來愛過那麼多人,也傷害過那麼多人。從高中、大學到碩士班,我縱情恣意地浪擲青春,以身體為道場試圖證明什麼,激烈狂暴地愛著。曾幾度拒絕他人的愛,也是那麼理直氣壯,甚至有些殘忍。看著相片中從前的自己,桀驁又尖銳,對這個世界充滿敵意,於是很歡喜有機會來到這當下。這當下,歲月催人,確有一番蕭颯。然而這樣很好,是可以看花開月好也可以看花凋月殘的年紀了。不再輕言愛恨,試著把情緒放掉,方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原來是這樣。終於跟母親協議好,保留一間房間不租,暫存我的書籍與雜物。但即便東西可以鎖在裡頭,我也無法任意進出那原本屬於我的房間了。

2

的確懷疑過,是我的、不是我的,真有那麼大的差別嗎?無法任意提取的記憶,算不算可惜?

倉皇之際,將幾本相簿和一些書信收進隨身行李,告別暫時封閉起來的房間。在此之前,我媽已經預先清理老家三合院的邊間,做為我回高雄的容身之處。她說這樣一家人在一起比較熱鬧。可是,不喜歡熱鬧的我,嗜好是躲在房間看書。四樓透天厝原是我避世的好地方,長假鎮日無事可以睡到自然醒,心情煩悶時就去觀音山亂晃,或去附近的國小跑步。那裡比較擾人的,只有清晨的麻雀啁啾以及鄰居深夜方城大戰的吵嚷。

刻意把一本十七歲那年寫的日記留置於鎖起來的房間,或許是覺得裡頭文字太激昂高亢了。若不是為了點檢安置物品,選擇該捨該留,其實早忘了有那本日記。深藏在木櫃裡的日記,大抵都是不欲人知的,自己可能也不願意時常想起。匆促之間瞥見,高中歲月躍然紙上,只是日記中的許多人名代碼連當事人都無可破解。赫然發現其中有兩頁以紅筆書寫,人事時地物俱全,大約是一篇週記的字數。二十多年來早就忘卻的事件重現眼前,瘡疤被揭開了,頓時血流如注。心情很是複雜,有點後悔當時留下日記,衝擊當下人生。也有點感歎,好想安慰那個十七歲的自己,告訴他不用那麼在意,不要為不值得的人憤怒生氣。似乎還有點莞爾,想跟十七歲的自己開個小玩笑,教書之後用紅筆寫字的機會多的是。

記憶的引信被點燃,腦袋轟然作響。那狀態真像《神隱少女》裡的對白:「曾經發生的事不可能忘記,只是暫時想不起來而已。」原以為可以記得很久的事,其實早就忘記了。說忘記也不是真的忘記,那些人與事或許潛藏在某個遺失鑰匙的暗室,一旦鑰匙出現,回憶之門就被打開了。

3

那起幾百字就能交代的事件很簡單,可是紅筆書寫出來的情緒很複雜。

校內一位中年男老師約我午休時間談話,地點不在教師辦公室,而是在第六棟樓前的黃槐樹下。我很喜歡第六棟樓的設計,白色四層樓的建築主體,教室兩側都有走廊,西向有整排黃槐。黃槐分布於熱帶與亞熱帶,是台灣常見的庭園植栽,也常用做綠蔭樹或行道樹。這種樹花期甚長,枝頭綴著鮮黃色的花朵、扁平的莢果,濃密的樹葉又能提供庇蔭讓人乘涼休憩。高二的我得過幾個全國的文學獎,又一直編校刊,雖然功課沒有很好,但還是受到很多老師的照顧。

那天把我找去談話的男老師,平時跟我幾乎沒有交集,我也不清楚為什麼他會單獨找我。我的日記告訴我,就在黃槐樹影下,他痛斥一個十七歲的男孩缺乏人文素養與哲學訓練,乃至讀書不精,比不上他指導的任何一個學生,並且聲色俱厲地告誡:「你不要再寫那些風、花、雪、月、的、東、西、了──沒,有,前,途。」我曾在校刊上發表的作品,一一被拿出來檢討。尤其無法忍受的是,他順帶批判了我心中的偶像作家。我曾為自己崇拜的作家撰寫了一系列校刊專題,擁有廣大讀者的文壇偶像不吝來信鼓勵,安慰一個徬徨的少年。得文學獎參加頒獎典禮的時候,還跟作家一起照相留念,羨煞不少同學。我猜,那位老師應該完全不理解青少年心理,不知道批評青少年認同崇拜的對象是個大忌。談話最後,他不忘指導我的人生:「你的才氣不如某某某,不要再寫作了。」

如今仔細思索,他應該是那種常常感到懷才不遇的中年男性吧。我深覺驕傲的是,當年十七歲的男孩不出惡言,默然佇立領受教誨,儘管心潮洶湧但依然神色鎮定,還說了謝謝老師。

我知道,總有一天,我會變得更強大,會有能力庇護別人。

4

我約略可以揣想,十七歲寫那篇日記的心情,或許義憤不平,但是心中絕無仇怨與恨意。文字之中也沒有想要報復的意思,只有小人才喜歡把報復掛在嘴上的不是嗎?二十多年來沒對任何人提起過這件事,且在記憶的暗室塵封已久,事件的強度早就無足掛齒了。

高中時葉老師常說我長於婦人之手(單親媽媽養大的),臨事看似溫和淡定,其實心裡早有主見。雄辯滔滔的孟子、志氣自若的歐陽脩,不也都是長於婦人之手?面對不喜歡的處境,我總是選擇逃避閃躲。不正面迎擊,不多耗費力氣,可能還為自己儲備了發展興趣的餘裕。以威勢施加於我的,也始終無法讓我屈服。面對我這麼彆扭的兒子,我媽最睿智的地方就是不太管我,從來都很識相地迴避我不想碰觸的話題。真正惹到我的時候,我的才華是冷戰與漠視,目中無人,對一切置之不理。

其實,媽媽是聽了我的意見才買下那幢四樓透天厝的,置產是當家做主的第一步,是人生安穩的重要憑靠。她退休以後靠著收租度日,每天出門做義工,現實與理想於是兼得了,我應該要為她高興才是。她一直要我少亂花錢,然而我還是受累於恁多長物,終至逃無可逃,也是自作自受。

所謂人生,好像也就是把某些東西從這裡搬到那裡,或是從那裡搬到這裡而已。搬來搬去,總會多一些什麼或少一些什麼,不用太在意。偶爾窩在三合院邊間,斜敧枕上,半夢半醒之間,猶不免恍惚疑惑,這就是我自小生長的地方嗎?床頭架上的那些書,真的都是我寫的嗎?

我所遺忘的,我所記得的,不也都各安其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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