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紗名店女始祖 控許慧欣家族騙7200萬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連鎖婚紗店「珍琳蘇」創始人蘇愛珠,透過房產大亨林子原,打算購買歌手許慧欣家族房地產的土地持份,事後雙方撕破臉,蘇愛珠指控遭騙走7200萬元,一度帶走林子原要求簽本票,並連同許家人一併提告詐欺;不過,士林地檢署認為全案是民事糾紛,刑事詐欺部分不起訴。
據了解,許慧欣的父親許俊明與兄弟許俊雄、許俊文,擁有台北市士林區大東路一處4層樓樓房及周邊兩塊土地,林子原是許俊雄的小舅子。
蘇愛珠指出,林男當初以3千萬元購得許俊雄擁有的3分之1產權,又轉手給她,她於103年間匯款,先後匯出6200萬元;另又交付1千萬元支票,林允諾會爭取另外3分之2產權。她打算全部到手後,再到律師事務所辦理後續手續,但同年7月卻發現該房產已遭出售,價格高達3億元,全由許家兄弟及林子原瓜分。
蘇女控訴,她當初只是想投資房地產,以為有好機會,找上友人劉義勇合夥,卻害得對方也被騙錢;去年農曆年間,她與友人找林男想討回欠款,卻被高雄警方當成擄人案。
許家:不了解蘇女說法
許俊明應訊時表示,他和許俊雄關係不好,彼此沒有聯絡,房產賣出後,林男提出許俊雄的產權讓與契約書,他便將款項匯給林男,許俊雄、林男及蘇女間的交易情況,他不清楚。
林男辯稱,自己過去持有北市中山區一處土地部分產權,蘇女以5千萬元向其購買,另以5千萬元取得優先承買權,附帶1200萬佣金;期間蘇女聽說大東路土地的事情,也想購買,由劉義勇出面支付訂金4百萬元,當時約定必須付3600萬價金,但劉義勇只付了6百萬,最後破局,他將1千萬元全數退還。蘇女提及的7200萬,其實是中山區土地的買賣款項,與大東路土地無關。
檢方判定屬民事糾紛
檢方認為,依照帳戶匯款明細,雙方資金往來複雜,部分款項蘇女交代不清,對於事實陳述應有所隱瞞;此外,依照雙方土地買賣契約,林男所言並非無根據,若蘇女認為自身權益受損,應循民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