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賣台藏頭詩諷人 判賠5萬
2016/01/25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用藏頭詩暗諷時事,當心吃官司!從事導遊工作的王男,看到網路上討論「導遊販售一條根牟利」新聞,撰寫施琅賣台有先例的藏頭詩,影射、辱罵施姓同業;台北簡易庭審理認為,一般人看得出該藏頭詩在罵人,已損害對方名譽,判王須賠償5萬元,可上訴。
去年6月媒體報導導遊販售一條根牟取暴利的新聞,許多導遊因而在不公開臉書社團「全國導遊之家」討論記者的消息來源為何,王男對此竟撰發藏頭詩:「施琅賣台有先例,…,幹死導遊組工會」影射施姓同業是爆料者,遭施提告。
王男辯稱,該藏頭詩只是批評爆料者,非針對施男,刑事部分獲檢方不起訴。不過台北簡易庭的判決指出,藏頭詩以每句句首串成一句話罵人,明顯可為一般人所知悉,該臉書社團雖為不公開社團,但此事仍經由社員廣為轉載而為施男所知,顯已損害其名譽,不能以一般文學創作視之,依此判王男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