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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開庭未到 陳斐娟:已撤訴

三立電視主持人陳斐娟昨車禍開庭經傳喚卻未到,法官諭知將拘提。(取自臉書)

三立電視主持人陳斐娟昨車禍開庭經傳喚卻未到,法官諭知將拘提。(取自臉書)

2016/01/20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三立電視主持人陳斐娟前年開車在台北市內湖區迴轉時,撞到一名騎機車的郭姓工人,簡易庭一審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陳斐娟認為是對方開價174萬,金額太高,才無法和解,上訴請求緩刑,昨士林地院開庭,陳斐娟經傳喚卻未到,法官諭知將拘提;陳斐娟則表示已撤回上訴,非無故不到。

法界人士指出,實務上法官應會先請書記官聯繫,詢問陳斐娟為何不到庭,不會直接簽發拘票,會當庭諭知的用意是告知陳斐娟下次開庭務必要到。

對方兩次提高賠償

陳斐娟上訴指出,她已給郭男12萬7千多元,但郭男後來又開價90萬,接著拉高到174萬,導致雙方無法和解。

開庭時,郭男在妹妹和兒子陪同下到庭,郭男妹妹表示,哥哥車禍後記憶和表達能力都比以前差很多,陳斐娟曾在法庭上自稱是名人,還說被名人撞到像是「中樂透」,並委任3名律師,讓他們有種「名人玩弄法律」的感覺,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郭男兒子則說,陳斐娟給的12萬多元只是爸爸的住院費用,後來就沒有聯絡,陳斐娟曾在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動要求勘驗監視器光碟,當天卻未現身,連律師也沒來,如今還說是他們不願和解,不了解其心意為何。

已支付12萬醫藥費

陳斐娟接受電話訪問時,哽咽表示,已撤回上訴,才沒有出庭,可能因為公文旅行,而有時間差,郭男到醫院看診時,她母親時常接送,她也曾多次參與調解,絕非對方說的漠不關心。

陳斐娟指出,對方曾揶揄「妳是名人賺很多」,未附單據,就獅子大開口要和解金,還不斷抬高,她才會以中樂透為例,意思是指不能因為撞到名人,就索討不合理的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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