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球滾路中害犁田 判賠38萬

2016/01/20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蔡姓女保母去年2月13日,騎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光明路,路上突然滾來一顆躲避球,她閃避不及,前輪與躲避球擦撞,人車倒地,造成前臂下端閉鎖性骨折等傷害,憤而向玩球的羅姓小六女學童求償88萬餘元。新北地院認定羅童有疏失,判她與家長賠償38萬元,可上訴。

蔡女主張,球類運動應於寬敞、相對安全的場所進行,羅童卻於人行道上玩躲避球,導致球類捲入她的前輪,除告羅童涉過失傷害罪,另向羅及其父母求償。

羅的家長主張,孩子不是故意把球丟到馬路,蔡女也應留意車前狀況,卻未煞車採取迴避措施,也有過失。

刑事部分,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交由法定代理人嚴加管教,民庭法官認為,蔡女縱使注意車前狀況,也無法閃避,並無過失可言,且她因本件事故,致右手腕骨折等傷害,經治療後仍有永久殘廢之虞,因此判賠。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