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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索吻待整夜 翻臉掰翻牆逃狼爪

謊報翻牆逃走示意圖 繪圖︰美編黃質彬

謊報翻牆逃走示意圖 繪圖︰美編黃質彬

2016/01/04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女子小芳(化名)指控,朱姓男子在住處對她襲胸猥褻,她衝出屋外,倉皇攀爬圍牆欄杆逃離,才逃過性侵害;朱男辯稱雙方你情我願,小芳還主動索吻。新竹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小芳在朱男住處幾乎待了一整晚才從容離開,並無倉皇逃離情事,將朱男不起訴處分。

檢驗監視器畫面 拆謊

檢警調查,小芳指控,去年3月19日晚間和朱男在友人住處飲酒餐敘,隔天凌晨朱男騎機車載她回朱的住處休息時,強行脫她上衣不成,把手伸進衣服內撫摸胸部,她以高跟鞋踹朱男下體,掙脫往外跑到庭院,攀爬圍牆上的欄杆倉皇逃離。

小芳指控,事後她打電話質問朱,朱竟恫嚇她說:「一定要搞成這樣子,真他╳的,我會殺了妳…」報警控告朱男涉嫌強制猥褻與恐嚇。

朱男到案後否認指控,辯稱當天小芳說她回家也睡不著,他便建議「那不如到我家繼續聊」,於是騎機車載小芳回他住處,在床上邊睡邊聊,期間有將手伸進小芳衣服內撫摸胸部,但小芳沒反抗,甚至主動索吻。過了1星期,小芳一直打電話到他公司,講話刺激他,才會怒回「我會殺了妳…」等氣話。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小芳當天凌晨1點多抵達朱男住處後,主動下車協助推車再進入屋內,直到凌晨5點,自大樓電梯走出開門離開,外圍牆還有欄杆式正門,小芳疑似找不到開門處,因而攀爬圍牆的欄杆而跌落牆外,足見她是從容離開,非所稱遭強制猥褻後倉皇逃離。

檢方說,小芳雖聲稱雙膝挫傷、左臉擦傷、胸壁肌肉拉傷,但坦承是爬欄杆翻牆跳出去時,胸口著地造成挫傷,傷勢並非因朱男暴力行為造成。

檢方勘驗錄音發現,小芳不斷大聲質問朱,對話過程中,朱男並未明確承認以暴力或脅迫方式猥褻,雖在小芳言語刺激下脫口說出「一定要搞成這樣子,真他╳的,我會殺了妳…」等語,但小芳隨即反脣相稽:「來啊!來殺我啊!我不怕你啊!」朱男主觀上並無恐嚇犯意,且小芳既然不怕朱男,不構成恐嚇,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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