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萬買中古車 竟是2死事故車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你買的中古車是事故車嗎?1輛去年南迴公路2死7傷的重大事故車經改頭換面,仍在路上趴趴跑,高雄市刑大獲報追查,破獲桃園一處地下解體工廠,警方逮獲李姓業者,查獲1輛贓車、4輛事故車,警方搜出帳冊發現多達477輛車交易,不排除有內情,將報請檢方分案釐清,追查有無共犯。
去年青年節,台東縣南迴公路太麻里段發生重大車禍,造成2死7傷,其中1輛黑色休旅車車頭幾乎全毀,警方日前卻接獲線報,指這輛車被換上新車牌,在新竹路段被監視器拍到。
高雄市刑大偵三隊找到該車,發現該車引擎蓋、部分車身及橫桿都被換過,車體安全堪慮,已涉及偽造文書等罪;邱姓車主表示,車子是花43萬8000元向李姓男子開的中古車行購買,警方已將引擎號碼和性能送鑑定。
業者賣出477輛車
檢方指揮高市刑大遠赴桃園調查,搜索48歲李嫌開的材料行及無照保養場,再查獲1輛被借屍還魂的贓車,進而查出李嫌低價購買不堪用的事故車,把車牌掛到同型同款的贓車上,再賣給不知情的邱男。
檢警搜獲變造車身、引擎號碼的模具,李嫌仍矢口否認,地下解體工場另查獲2輛已遭變(改)造的車輛,另查出員工也駕駛變造車輛,員工稱不知情,全依老闆的指示行事。
李嫌否認收購贓車,但檢警查出多達477輛汽車曾被他交易賣出,昨依詐欺、偽造文書、收贓等罪嫌送辦。
警方指出,5年內的車子不需驗車,而事故車或贓車送進解體工廠變造後,很容易借屍還魂。李男以5萬至12萬元收購事故車或贓車,以「割肉零件」變身成拼裝車,申換新車牌後高價賣出;若收購到不堪用的事故車,業者便把車牌掛到原車款、車型贓車上,立即上路。
如何分辨、避買事故車或贓車?中古車商、汽車鑑價協會理事長陳豐進說,除比對車身、引擎號碼,找信譽良好的中古車商才是王道。
買車要看車身號碼
他表示,購買中古車一定要看「車身號碼」,可在右前座椅下、雨刷防火牆、避震器上方,或引擎上方查到車身號碼,仔細比對,並留意有無被切割、顏色不同的痕跡,小心被動手腳。
陳豐進也提醒,不要購買有車籍資料,但無法過戶的汽車,因這類車可能是偽造車籍的贓車,即所謂的「AB車」;此外,不要貪小便宜,網路上的便宜車可能暗藏陷阱,建議要求開回原廠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