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7年定讞》貪檢下指導棋 收錢賣案
2015/09/30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東地檢署前檢察官林聖霖,與沒有律師資格的通訊行業者吳東昇合作開設「法律服務基金會」,在外接案,林聖霖化身藏鏡人,在幕後寫狀紙、下指導棋,還把自己偵辦案件的內情外洩;最高法院依刑法洩密罪、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判林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吳東昇判刑3年、褫奪公權3年定讞。
判決指出,林聖霖與吳東昇合作接案時,把自己擔任檢察官承辦的同居情侶毒品案件內容告訴吳東昇,由吳出面接洽毒鴛鴦,表示可掩護他們不同時入獄,依此要求4萬元「案件處理費」。
林聖霖之前曾涉及代吳東昇友人寫民事訴訟狀,去年先遭判刑1年半定讞,目前在監服刑。
至於林聖霖被控收受台東縣議會前總務莊馮翔的茶葉,替莊代寫貪污罪刑事答辯狀,今年5月經最高法院認定茶葉屬一般禮尚往來,無法證明有對價關係,判林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