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少女墮胎》還傳性愛照恐嚇「讓妳出名」
2015/09/08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23歲張姓男子在「愛情公寓」結識13歲女友「小婷」(化名),不僅害她墮胎,還用手機拍下性愛照片;小婷發現張男不可靠、有意疏遠,張男竟傳性愛照片恐嚇:「再不出來就讓妳出名!」台北地檢署搜索張男住處,還搜到一份針對全台各國中、小學嫩妹的「約上床招數、天數統計表」,昨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等罪將張男起訴。
前年底至去年6月間,張男5度帶小婷到台北市西門町附近的KTV及旅館嘿咻,直到小婷因墮胎遭母親責備而求助張男時,竟得到「喔,那我給妳錢」等冷淡回應,小婷才心冷想結束戀情,未料卻被張男以性愛照片恐嚇。
小婷原不願抖出腹中胎兒生父是誰,但因不堪被張男多次恐嚇,遂向母親坦白被欺負的經過。檢警搜索張男住處,查扣他電腦中數百張性愛照片,影中人除了小婷,另有5名身分不明的少女;此外,還發現一份PDF檔,內容介紹如何在最短時間內,約全台各國中、國小嫩妹上床,共有10項。
檢警勘查,10項招數包括「請女生吃飯」、「帶女生看電影及MTV」、「陪玩線上遊戲打怪」、「三不五時傳LINE」等,有些招數若做得好,最短2天就能擄獲芳心、最快6天就可騙上床。
張男到案後承認與小婷交往、上床、拍攝性愛照片,但辯稱不知小婷真實年齡;檢警比對小婷墮胎後的胚胎,發現與張男DNA吻合,且小婷已於臉書寫明就讀國中,認定張男明知她未成年,仍哄騙並偷嚐禁果,昨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恐嚇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