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林錫山負面新聞 立院參事無罪
2015/09/01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擔任立法院參事的男子陳錦煌,101年間偶然取得「東亞新聞通訊社」針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負面傳聞的提問草稿後,將內容複印10份給院內同事閱覽,結果遭林錫山依妨害名譽罪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提問內容是通訊社所擬,與陳無關,昨判陳無罪,可上訴。
101年10月間,該通訊社社長因想專訪林錫山,事先將有關林的負面傳聞整理成提問草稿,並將草稿寄送至立法院收發室,想先給林參閱,未料陳錦煌聽聞此事後,竟回到辦公室將該草稿影印10份,發送給立法院法制局副研究員等多人閱覽。
林錫山認為,陳明知提問內容無事實根據,卻散布給其他人看,造成他人對其產生偏見,怒告陳妨害名譽。不過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並未參與問題製作,只是轉述「有人要約訪林錫山」的事實,未損及林的人格與社會評價,昨判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