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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仔媒介陪酒 6人賠少女百萬

2015/06/01 06:0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被警方掃蕩到關門大吉的基隆市「多羅米KTV」,提供貪玩中輟生或蹺家少女吃住,再利誘5名少女脫衣陪酒,「三七仔」林季官等人陸續遭法院判刑;民事部分,因只一名少女小莉(化名)提損害賠償,法院判林季官等6人連帶賠償小莉100萬元。

基隆市愛三路的多羅米KTV營業期間,因坐檯小姐敢玩敢秀,門庭若市,經常向北市酒店調小姐支援,引起同業與警方側目,遭警方查獲坐檯小姐竟有多人還是少女。

KTV要少女脫衣、喇舌

判決指出,林季官與周姓股東、陳姓經理等5人明知小雅等5名少女均未成年,有一人僅15歲,她們不是中輟蹺家,就是貪玩居無定所,周等人租屋供5人吃住,由林季官媒介少女脫衣陪酒。

林供稱,少女脫衣陪酒每檯2小時500元,店家從中抽100元,其餘400元歸小姐;為炒熱包廂氣氛,店家會另外安排秀舞時間,少女脫光衣服在酒客身上扭腰擺臀,賺取1000元小費。

判決指出,少女秀舞期間,任由酒客上下其手,摸胸、撫摸下體、喇舌樣樣都來;成人中以長相甜美的18歲「娃娃」最敬業,脫衣陪酒28個月,坐檯219次。

林季官等6人陸續被判刑,其中林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遭判刑1年10月;民事部分,少女小莉提求償200萬元損害賠償,法院審酌後,判林男6人須連帶賠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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