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交大小隊長酒駕肇事
2015/04/20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南報導〕身為酒駕的執法員警,自己卻知法犯法!台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小隊長吳昱鋒,前晚休假外出飲酒,酒後心存僥倖開車載友人離開,未料在南門、健康路口擦撞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所幸僅造成車損,雙方未受傷,訊後除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市警局也將懲處,研議將吳員調離現職。
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據了解,48歲的吳昱鋒過去曾任市警局武術總教官,現任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擔任小隊長,主要工作就是取締交通違規、酒駕。前天晚間與友人外出小酌,昨日凌晨2時許駕車載友人返家。
吳員開車行經中西區南門、健康路口時,不慎追撞前方停等紅燈的江姓女騎士,當場撞倒機車,倒下的機車右手把、右照後鏡及車牌毀損,所幸江女只受驚嚇,並未受傷,附近民眾目擊後立刻報警處理。
吳員測得酒測值高達0.55,是公共危險罪標準0.25的2倍多,被帶回偵訊後依法送辦。
南市警方︰擬將吳員調職
南市警方表示,員警觸法已屬不該,更何況是專責取締交通違規的小隊長酒駕,後續除交由司法處理,內部也將進行懲處,研議將吳員調離現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