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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合約坑殺房客 惡房東被上銬逮捕

刑事局18日查獲利用租屋契約詐欺、恐嚇取財案,逮捕嫌犯黃鐸(中)偵辦。(記者方賓照攝)

刑事局18日查獲利用租屋契約詐欺、恐嚇取財案,逮捕嫌犯黃鐸(中)偵辦。(記者方賓照攝)

2015/03/19 06:00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女子張淑晶、男子黃鐸涉在新北市當「剝皮二房東」,專騙年輕人簽下「不平等」合約,暗藏嚴厲的懲罰條款,房客一旦要退租,才知竟須付大筆違約金,若不從,張淑晶就恐嚇「我是律師(其實她不是)很懂法律,告死你」,2年來被她告上法院的倒楣房客多達50人,其中48人獲不起訴;刑事局偵四大隊昨逮捕張、黃2主嫌,及手下2男員工並上銬。

檢方複訊後將張女聲押禁見,黃男、2員工各5萬、2萬交保。

警方說,53歲黃鐸開設裝潢公司,負責在新北市板橋、新莊、中和區租房並裝潢後,交由46歲張淑晶當二房東出租。至於劉、許2員工,負責維修房子外,還以張女的名義,傳簡訊、LINE向房客催討退租賠償金,強調「我(張女)是律師,會告到底」,還揚言「我得癌症,死了也不會放過你」;但因黃男與屋主簽的租賃契約規定不能轉租,許多屋主得知後,準備向這對二房東討回房子。

自稱大學畢業的張淑晶,昨被上手銬後否認涉案,並說「我都按契約走,法律是幫守法的人」;黃鐸則說,因欠張女1、2000萬,才負責出面租屋裝潢,交由張淑晶出租,不清楚張女簽約手段。

簽1年 住3個月就逼退租求償

警方調查,張淑晶鎖定的房客,多是未滿20歲的年輕學生,簽約時都選在深夜10時,藉口自己很忙,催被害人趕緊簽約,而且只給房客看租賃契約的第1、3頁,刻意隱瞞第2頁,而這一頁都是「坑殺房客條款」,最離譜的條文是:若解約,須賠2個月押金加2個月租金;無故不接聽電話,要沒收同樣的金額;承租者若有找房東裝修,卻無故退租,須賠屋內設備再加10萬元。

警方發現,張淑晶先引導房客看裝潢漂亮的屋子,吸引簽約後,再騙稱原屋漏水,先住附近其他較舊屋子,但其實並不打算讓他們搬到原屋;又要求房客要買門禁電卡及鑰匙,動輒上千元,房客傻眼,想退租,才知簽下剝皮合約,早已掉入賠償陷阱。

警方說,面對欲退租房客,張淑晶偽稱自己是律師,恫嚇須依契約賠4個月租金,又聲稱出租時有裝修,須再加給10萬元,房客不從,張女就說要告2名連帶保證人並求償,房客怕波及親友,只得忍痛認賠。

警方發現,每位房客都簽約1年,住了3個月退租而挨告,張女還主張另外9個月無法出租,索討這些空檔租金,其實她又租出去。

警方清查,被害倒楣房客至少20人,挨詐近200萬元,並查知張淑晶至少有40間房子出租,將依詐欺、恐嚇取財、偽造文書罪送辦。

惡房東張淑晶被捕。(記者方賓照攝)

惡房東張淑晶被捕。(記者方賓照攝)

面對欲退租房客,張淑晶偽稱自己是律師,恫嚇須依契約賠4個月租金,又聲稱出租時有裝修,須再加給10萬元。 (見圖,記者邱俊福攝)

面對欲退租房客,張淑晶偽稱自己是律師,恫嚇須依契約賠4個月租金,又聲稱出租時有裝修,須再加給10萬元。 (見圖,記者邱俊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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