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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論法/遊戲未觸法 文件就難說囉

2015/03/09 06:00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網遊使用「台北市長柯文哲」當暱稱,是否觸法?律師林俊鋒認為,依本個案而言,只是單純取暱稱,沒有辱罵柯文哲的意思,並未觸法。

但網友若以此暱稱涉及商業行為,民眾依據信賴原則受騙上當,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詐欺罪,若未涉及商業行為,但若損及柯文哲個人名譽,則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

林俊鋒也提到,民眾若非與柯文哲同名同姓,應避免在文章、信件等文件中署名柯文哲,否則也恐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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