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聞辭典/被遺忘權

2015/01/22 06:00

去年5月,歐盟最高法院認定,當網路搜尋結果不適當,使個人權益蒙受損害,人民有權要求搜尋引擎刪除搜尋結果,稱之為「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

「被遺忘權」賦予民眾刪除網路足跡的權利,反映隱私權的重要性。不過也有人認為,此舉打擊言論自由,因此歐盟強調,「被遺忘權」著重於個人隱私生活及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並依據不同個案,而有不同見解。目前除歐盟,日本法院也曾要求雅虎移除搜尋結果,台灣尚未出現類似案件。(記者張筱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