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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妻生子 前科技主管判賠150萬

2014/07/14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灣科技大廠前主管邱姓男子已婚,卻被控與中國籍陳姓人妻偷情,女方還懷孕產子,人妻丈夫求償600萬元;刑事部分,偷情男女均被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高等法院日前再判邱男須賠償150萬元確定。

邱男原任職該科技公司高階協理,曾多次為公司跳樓事件接受中國媒體訪問,因看準中國茶飲市場千億商機而決定轉行,並進軍中國連鎖茶飲市場成功,擔任茶飲公司大中華區高層主管,也受訪登上媒體版面。

判決指出,邱男、陳姓女子及陳女丈夫吳男等3人,原本都在該科技公司的龍華廠上班,不料,從99年11月起至100年6月初止,邱男與陳女偷偷在中國、台灣等地飯店偷情9次;女方後來懷孕生子,邱男妻子無意間從丈夫的通訊軟體發現姦情,告知吳男,吳男提告求償。

吳男指稱,因妻子外遇,以致精神遭受重大打擊,需定期進行精神門診及服抗憂鬱藥物;工作部分,不堪流言傳於廠區同仁,使他無法負荷而被迫離職,向邱男求償600萬元。

邱男則主張,吳男離職是出於個人職涯計畫;無法證明罹患憂鬱症和通姦行為有關,就算有關聯,求償金額也過高。

高等法院審理後,判邱男須賠償150萬元定讞;至於陳姓女子,一審已判她須賠丈夫50萬元,因她未上訴已確定,目前兩人正在打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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