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地主氣切 點頭立遺囑無效

2013/08/24 06:00

以勾選、點頭表示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億萬大地主病逝,排行老二的兒子柯某,指父親因氣切(建立人工呼吸道的手術)而無法說話,民間公證人在病榻製作口述遺囑應屬無效;高雄高分院昨認為,柯父以勾選字卡、點頭方式立遺囑,這與口述(口授)遺囑要件「以口頭陳述、言詞為之」不符,判柯家老二勝訴。

在高雄擁有上億元資產的柯姓大地主,96年病逝後,7名子女(4男3女)繼承遺產。但二兒子指出,95年6月7日,民間公證人在高雄榮總製作公證遺囑,其父因重病沒有意識、又無辨別能力,甚至氣切無法言語,應無口述遺囑能力;但民間公證人卻將其父名下不動產製作成字卡,讓他以勾選方式立遺囑,不符民法「口述」遺囑要件,自屬無效。

7子女爭產 老二提告

本案一審柯家老二勝訴,二審時,另6名子女說,父親當時意識清楚,有辨別事理能力,雖因氣切無法出聲言語,但「口述」意涵因時空背景而變遷,應以科學方式確認立遺囑人本意,非無不可。其父以口唇配合動作,及勾選字卡立遺囑,甚至幾度發出氣音表達,將所有財產進行分配,整個過程均有錄影,足認遺囑確實出於父親真意。

二審合議庭法官勘驗光碟,證實柯父於民間公證人詢問時,自行以持筆方式在字卡上劃叉,或以點頭方式回應,足證立遺囑時意識清醒。

依法要「口述」

不過,法官仍認為,即使可從柯父嘴型,分辨出「要」、「不要」等簡單言詞,但法律規定的「口述」遺囑意旨,是以口頭陳述、言詞為之,不得以其他舉動表達;因此,柯父以點頭、勾選方式立遺囑,不符合要件,維持原審判決。

法官強調,法律明白規定口述遺囑,自「不容許以其他方式」代替,若無法符合人民需求,則是修法或立法問題,柯家6子女抗辯可以口卡、身體語言代替「口述」遺囑意旨要件,尚無可採。

上億保險老二沒份

據悉,柯父除擁有大批建物、土地等不動產外,生前並購買上億元的保險,這部分受益人是這6名子女,老二則排除在外。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