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甕、墓碑混廢土 3.2萬噸偷埋雲彰農田魚塭
2026/05/07 05:30 記者李文德/雲林報導
雲林檢方偵破不法集團,將殯葬廢棄 物的土方回填彰、雲農地及魚塭,甚至還傾倒在台74甲線旁山坡地。(雲林地檢署提供)
污染範圍兩公頃 雲檢起訴10公司35人
雲林地檢署日前破獲一起大型廢土不法回填集團,台北某營造公司莊姓副理為節省高額清運費,將營建混合物虛報為一般土方,廢土還夾雜骨灰甕、墓碑等,粗估違法將共三.二萬公噸廢土回填至雲林、彰化等處農地及魚塭,節省約六四〇〇萬處理費,昨天偵查終結將涉案十家公司卅五人起訴。
檢方指出,該公司承攬台中東豐生活圈快速道路隧道工程,因施工區為墳墓區,土方夾雜骨灰甕、墓碑等,依規應屬「營建事業廢棄物」,但四十七歲莊男為省處理費,對外虛報為一般土方,再以每噸八百元和六十三歲余男簽訂餘土運送契約。
檢方查出,余男與六十六歲劉男等人策劃整體犯罪模式,讓砂石車進入僅繞行土資場動線後,由地磅站人員收取運送憑證,使帳面上呈現「已進場處理」,建構看似合法但完全未經處理的土方,將其非法棄置。
檢方表示,劉男與多家車隊成立LINE群組聯繫,形成高度即時化調度作業,由四十七歲周男等人鎖定低窪農地、魚塭等,以協助免費填土等話術降低地主戒心、非法回填廢土方。
牟利一千六百萬
檢方統計,營造公司節省處理費約六四〇〇多萬元,余、劉等人獲一六〇〇多萬元不法所得,而廢棄土方分別被非法回填至雲林東勢、西螺、斗南、彰化市等四處,總計近兩公頃,相當兩個標準足球場,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水土保持法等罪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