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削逾2億 Peter陳被起訴求刑16年
2026/04/09 05:30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陳建霖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提起公訴,並求處16年以上徒刑。(資料照)
被通緝 陳建霖冒名躲查緝
曾捲入和旺禿鷹等多起炒股案的股市炒手陳建霖(綽號Peter陳)十多年前被多個司法機關通緝,他卻利用江姓男子身分躲避查緝,並於二〇一五年至二〇一九年間與友人李明遠、業務員吳思函等人分波段炒作上市公司兆勁科技股票,獲利逾兩億元。台北地檢署認定陳建霖等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昨提起公訴,並對陳具體求處十六年以上徒刑。
檢調查出,陳建霖被通緝後,為方便藏匿,透過許姓友人找江男協助,到金門縣金寧鄉以換發身分證名義,把江的照片換成陳男照片,協助陳躲避追緝,更利用江男身分成立公司。
據悉,陳男曾涉入唐鋒股票、和旺禿鷹等多起重大炒股案被通緝,檢調於二〇二四年九月間,在台北將他逮捕到案,現仍服刑中。
檢調分析發現,二〇一五年至二〇一九年間,兆勁科技公司股價曾遭人為炒作,追查發現股市炒手李明遠於二〇一五年至二〇一六年期間,大量買賣友旺科技公司(於二〇一八年更名為兆勁科技公司),獲利近一五〇〇萬元。
陳建霖與業務員吳思函則自二〇一七年起至二〇一九年止,分三波炒作兆勁股價,一度將股價從一二.八五元炒高至四一.二元,共獲利逾兩億元。
李明遠應訊時否認犯行,但檢察官卻查出,李曾擔任過營業員,熟知相關法規,且曾幫陳建霖墊付款項,因此認定他涉犯操作證券交易價格等罪,將他起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四年六月。
檢察官認為,陳建霖冒名躲避司法機關查緝,且與吳思函共謀,炒作兆勁科技股價,獲利逾兩億元,且於應訊期間,消極不配合,態度惡劣,故依涉犯操作證券交易價格、違反戶籍法等罪,將陳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十六年以上徒刑;配合炒股的吳思函依操作證券交易價格等罪起訴,另提供身分的江國益則依違反戶籍法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