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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買玩具槍 也要擔心會坐牢

    2026/03/09 05:30

    警方︰驗出具殺傷力 加以改造恐淪為犯罪集團最愛

    記者黃佳琳、黃良傑/專題報導

    上網買玩具槍竟被警察找上門,阿勇(化名)就是苦主之一,他說,當時員警拿搜索票到他家查槍時,還以為自己犯了天大的罪,還特地交代妻小安頓家庭,所幸最後獲不起訴處分,他無奈說「小時候媽媽不讓玩,長大後警察不給玩」。

    阿勇說,他看上蝦皮一款仿真玩具手槍,只花了四、五百元,他想說買回家後可以跟就讀國小的孩子一起玩,幾個月後,警方就找上門,說他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和玩具槍一起帶回警局,員警還告知擁有非法改造手槍至少得坐三年牢。

    從警方啟動調查,阿勇花了長達一年多的時間才獲得不起訴處分,期間每天擔心要去坐牢,不禁質疑「國家(公權力)能為了美化數據,就拿普通老百姓開刀嗎?」

    偵辦的警方指出,以北捷恐攻造成四死六傷為例,強調即使未列入管制的煙霧彈及刀械,仍被兇嫌張文當做犯罪、殺人的工具,遑論被驗出具有殺傷力的「穿雲箭」、「微型砲台」。

    警方強調,這些「玩具」只要加以改造,裝入鋼珠彈或改造子彈座,拉裝有彈簧(如撞針)的柄便可擊發,再填裝火藥使具彈射威力,且方便攜帶,恐淪為犯罪集團最愛,「會是一個麻煩的東西」,警政署才會通令各地警方積極查緝,絕非外界質疑為拚搶肅槍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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