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午睡遭男童侵犯 幼兒園、家長判賠
2026/01/19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新竹縣某幼兒園女童驚傳遭同班男童於午睡時鑽進被窩,以手抓捏下體流血成傷案件,女童家長控告男童家長與幼兒園需對女兒貞操權受傷害連帶賠償六十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賠卅萬元。(資料照)
新竹縣某幼兒園女童驚傳遭同班男童於午睡時鑽進被窩,以手抓捏下體流血成傷案件,由於男童未滿七歲屬無行為能力人,女童家長僅能透過民事求償討回公道,控告男童家長與幼兒園需對女兒貞操權受傷害連帶賠償六十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後判賠卅萬元。
鑽入被窩抓捏下體流血成傷
就讀新竹縣某私立幼兒園的小美說,於幼兒園午睡時,同班男童小華鑽入她棉被內,徒手抓捏她下體,時間長達近半小時,造成陰道內壁受傷流血。
當晚母親幫小美洗澡時,因小美喊痛才發現內褲沾血、下體紅腫流血受傷,帶往醫院驗傷發現右側外陰部擦傷,認為小華故意以手抓捏陰部傷害小美貞操權,且當時教保員擅離職守,離開教室未盡保護幼兒職責,憤而對小華父母及幼兒園連帶求償六十萬元。
父母負有教養監督義務與責任
小華父母聲稱,難以排除小美係自身長時間或不當施力所導致下體受傷,且小華為未滿七歲幼兒,絕無可能犯下性犯罪。
法官當庭勘驗幼兒園教室監視畫面,小華在大約廿八分鐘時間內,共有十五次分別以右手、左手或以頭、手鑽進或伸入小美棉被內,觸碰胯下褲檔位置,造成小美外陰部受傷。
法官指出,由於小華是未滿七歲的無行為能力人,父母對幼兒負有教養監督義務與責任,且對於處於性別探索與學習階段兒童,有教育及監督其對他人身體及隱私部位需保持界線、不得觸碰之責,因此父母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教保員未及時發現 連帶賠償
此外法官調查,案發時僅一名教保員一邊進食一邊照顧數十名幼童,而無法及時發現小華對小美做出不當行為,因此幼兒園也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最後法官判小華父母與教保員、幼兒園需連帶賠償卅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