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三航廈62億工程爆弊案 前工程處長涉洩密起訴
2026/01/11 05:3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桃機第三航廈新建工程採購標案,預算金額高達62億,2019年時任工程處長林文楨負責招標,涉洩密被起訴。(資料照)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桃機公司)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新建工程」的本案採購標案,預算金額高達六十二億餘元,二〇一九年時任工程處長林文楨負責招標,竟洩漏標案內容讓特定廠商得標,案經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林男所為,涉犯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涉洩漏標案內容讓特定廠商得標
檢調追查指出,林文楨於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本案標案」開標前,向標案承辦人黃姓工程師取得招標文件,並與顏姓男子約定在桃機公司P4停車場交付檔案,由於該檔案並未含有單價,林再次向黃姓工程師索取含單價的招標文件後,二度交給顏男。
顏姓男子取得招標文件之後,即製作標單項目分析表,協助不知情的兩家廠商辦理共同投標事宜;兩公司因投標單的各工項投標金額及總價,更符合本案標案評選項目中佔廿%評分分數的「價格完整性及合理性」,於評選會議中以高於合格分數七十五分的七十六.一七得分,評定為最有利標,兩公司因而共同得標;案經調查人員查出涉有弊端,調查局桃園市調處以洩漏國防以外機密、圖利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檢方偵查指出,雖然林文楨洩漏標案內容,但本案標案採最有利標,尚須進行開標、評選、議價及決標等程序,客觀上存在諸多變數,非他所能掌握或決定,認為不構成圖利罪嫌,而此部分與洩密罪具「想像競合的裁判上一罪關係」,因此不再另做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