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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釋2天砍死人 判17年半定讞

    林男持刀砍死人,逃亡22天後落網,判17年半定讞。(資料照)

    林男持刀砍死人,逃亡22天後落網,判17年半定讞。(資料照)

    2025/02/05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三年前才剛假釋出獄兩天的屏東縣男子林育丞,和友人到KTV唱歌,酒後因走錯包廂而與隔壁酒客口角進而打架,林男竟回車上拿西瓜刀揮砍對方,造成一死一重傷,行凶後逃亡廿二天落網;一審屏東地院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將他合併判處十七年六月有期徒刑,刑前施以酒癮禁戒八個月;二審高雄高分院、三審最高法院皆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廿四歲林育丞曾從事直銷工作,也曾以收取保護費維生,後因偽造文書案入獄服刑,二○二二年一月廿四日假釋出獄,同月廿六日(除夕前五天)帶人到朋友經營的KTV消費飲酒唱歌,清晨五點多,他上完廁所後開錯隔壁包廂的門,兩間包廂的酒客相互叫囂引發衝突,雙方大打出手,從包廂內一路打到包廂外的走廊。

    混亂中,林育丞跑回車上抄出一把西瓜刀返店,一見到對方的陳姓男子,就猛力揮砍陳的胸腹部致當場肚破腸流,並砍斷另一林姓男子的右手臂。

    林男行凶後逃離現場,消防局救護車將二傷者送醫,陳男傷重不治,林男經急救後保住性命。林育丞逃亡廿二天在南州交流道附近的停車場被警方逮捕,法院收押。屏東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

    林男辯稱沒有殺人犯意,主張只觸犯傷害致死罪,但歷審都不採信,依殺人罪將林男判處十四年四月,依殺人未遂罪判刑七年六月,二罪合併應執行十七年六月徒刑,且林男酗酒成癮,達酒精使用障礙症程度,酒後常與人發生衝突,有再犯之虞,故宣告刑前強制禁戒八個月,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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