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10億詐騙男未依法解交法院/移民官遭法官告發違法
在義大利涉詐十億元台幣的西班牙男子奧納德,廿一日已被遣送至德國。(移民署提供)
〔記者溫于德、王冠仁/台北報導〕在義大利涉詐十億元台幣的西班牙男子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來台五年,廿一日已被遣送至德國。但根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份駁回奧納德聲請提審的裁定指出,他上機被送往德國前曾聲請提審,移民署人員收受提審票後,卻未依提審法將他解交法院,反而安排他在兩小時內飛往德國,法官因而認定移民官應負刑事責任,將依職權告發。
移民署:均依規定辦理
移民署昨強調,禁止奧男入國並遣送出國案,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至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另為告發部分,移民署將待收到通知書後配合陳明案情,同時也會委請律師來協助執行、參與此案的相關同仁。
提審法規定,負責逮捕、拘禁的機關人員,收受提審票後,若未於廿四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之人解交,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以下罰金。
奧納德被移民署驅逐出境,十九日搭機前往新加坡遭拒絕入境,他搭機返回桃機,換成移民署禁止他入境台灣,且要他待在機場照護室,他決定聲請提審。
北高行指奧納德返台後,從他待在桃機照護室、前往登機門、搭機赴德國,直到廿一日中午交給德國人員前,都不曾依個人意願離開所在空間,人身自由確實遭剝奪;然他被德國人員接走後,已不受我方移民官支配,代表逮捕、拘禁的狀態已不存在,故他聲請提審無實益,裁定駁回。
但裁定也指奧納德的提審票,於廿日晚間八時廿九分送達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移民官卻未依法於廿四小時內將他解送法院,十時廿分就安排他搭機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