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抱國小兄妹猥褻摸下體 醉漢判刑
2024/08/06 05:30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醉漢猥褻女童被判刑。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何姓工人酒後見一對國小兄妹晚上一起走去夾娃娃機店時,竟猛勾哥哥脖子,又亂摸妹妹將她從胯下抱起,朝胸部、下體猥褻,女童掙扎並以頭撞何男後才放開,何男犯後竟稱只是酒後玩鬧,請求減刑;台中地院法官痛批,何隨意欺侮幼童,不值得同情,依傷害、強制猥褻罪,判處拘役卅日、有期徒刑三年二月。
判決指出,何男今年一月廿日晚間八點多酒後行經台中大里區時,發現一對國小的兄妹走往一間夾娃娃機店,竟用右手猛力勾住哥哥頸部二次,造成哥哥頸部挫傷。
另外,多次伸手觸碰及摟住女童,甚至伸手自女童後方及胯下抱起她,女童大喊放下後,何男趁機撫摸觸碰女童的胸部、下體及臀部等處,經女童掙扎並以頭撞何男後,何男才放開,強制猥褻得逞,兩人返家後告訴媽媽,媽媽氣炸向警方報案逮捕何男。
何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不過辯護人在審理時表示,何男是酒後想與兒童玩鬧才有這些行為,且犯罪態樣非屬嚴重程度,平時也不是罪大惡極之人,犯後亦坦承犯行,請求依給予減刑。
法官審理時認為,何男平時在工地打工,並非毫無辨別是非能力的人,僅剛好看見幼童在夜間無成年親屬陪伴,竟起意欺侮幼童傷害他,還有強制猥褻犯行,其犯罪情狀,並不值得同情,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對於未滿十四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拘役卅日、有期徒刑三年二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