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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殺警定讞/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判8年 檢啟動防逃

台北市夜店七十四人圍毆刑警致死案,始作俑者曾威豪(右)、劉芯彤(左)夫婦各被判刑八年,全案所有被告全部定讞。(取自曾威豪臉書)

台北市夜店七十四人圍毆刑警致死案,始作俑者曾威豪(右)、劉芯彤(左)夫婦各被判刑八年,全案所有被告全部定讞。(取自曾威豪臉書)

2022/10/06 05:30

始作俑者的情侶二審時結婚 已育兩子女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二○一四年九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台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七十四人圍毆刑警薛貞國致死案,經法院近八年纏訟審理,最高法院昨駁回最後一批更一審被告曾威豪、劉芯彤夫婦等九人的上訴,全案所有被告全部定讞,當初「撂人」到夜店鬧事的始作俑者曾威豪夫婦各被判刑八年,另七人各判刑七年至十年六月定讞,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其餘七名共犯的定讞刑期,葉品成十年六月、王思凱八年、樊豪七年六月、張繼誠七年四月、劉瀚陽、王俊傑各七年二月、張福生七年。檢方先後總共起訴七十四人,先前已陸續有六十五人定讞。

全案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起訴,去年五月高院更一審宣判,案件若拖過下月十二日,將會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的「審理逾八年須減刑」的規定,因此最高法院趕在滿八年的前一個月完成宣判,未使九人刑期打折,免除爭議。

曾威豪與劉芯彤於二審期間結婚,現已育有二名子女;兩人的臉書皆未公開,只限朋友瀏覽。曾威豪一審被判刑八年六月,二審改判十年,劉芯彤一、二審都被判九年,夫妻因與薛貞國的遺孀共同達成六百五十萬元和解,分期付款賠償,更一審酌減判八年。

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曾威豪和當時還是女友的劉芯彤,一起到「SPARK」夜店消費,與店方安管人員起糾紛,二人事後向熟識的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透過通訊軟體「中山聯盟」、「中山好青年」等群組聯絡,於隔日凌晨糾眾前往夜店大廳鼓噪挑釁,並毆打安管人員。

休假中的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獲通知,趕到現場處理,卻遭眾人圍毆,雖然有人高喊「他是警察,別打了」眾人仍不罷手,將他從一樓大廳抬到店外人行道以紅絨柱、棍棒或拳打腳踢,薛傷重不治。

先前已定讞的打手各被判刑二月至十三年,蕭叡鴻、許淳凱皆十三年判最重,周譽騰十二年,郭士均十一年,藝人易淑寬之子「星二代」易寶宏九年,黑幫之子「黑二代」萬少丞八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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