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驟逝 醫美負責人涉變造病歷
2022/09/21 05:30
被揪出是密醫 起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去年到「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卻在廁所昏迷,搶救兩個月後不幸病逝,黃女的兒子事後控告診所傅姓負責人及林姓護理師涉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認定黃女為自然死亡,一度將二人不起訴,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後,北檢查出二人沒醫師執照,卻涉嫌執行侵入性醫美,改依違反醫師法起訴二人。
去年七月二十三日,黃慧娟赴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突然昏迷倒地,送馬偕醫院搶救後一度恢復生命徵象,但仍陷入昏迷,直到九月底不幸離世。
黃女的兒子質疑母親的死與診所醫美療程有關,控告診所傅姓負責人、林姓護理師涉犯過失致死罪嫌。
北檢根據法醫相驗結果發現,黃女死因為心臟結構問題,造成心因性休克,屬於自然死亡,難證明黃慧娟有接受侵入性治療或因而昏倒等事證,今年二月一度將傅、林不起訴。
黃女的兒子聲請再議,經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後,檢方查出傅、林並沒有醫師執照,卻執行侵入性醫美療程,事後還在治療紀錄上造假,寫上「臉部保濕」、「臉部保養X1」等不實療程。
對此,黃女兒子也曾質疑該診所的病歷,只有黃女的病歷紙張是全新的,且字跡工整,懷疑診所為求脫罪,事後偽造病歷上的療程紀錄。
過失致死罪 另案偵辦
檢方勘查二人經手過的相關療程紀錄後,查出前年三月至去年八月間,二人曾對黃女及案外人林姓女子施打玻尿酸、埋線等諸多需有醫師執照才可執行的侵入性醫美療程,認定二人涉嫌違反醫師法的罪證明確;至於二人另被控過失致死罪的部分仍持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