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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家」被騙 13年後變大叔才破案

李雲郁說接到傳票一時還忘了
13年前被騙。 (李雲郁提供)

李雲郁說接到傳票一時還忘了 13年前被騙。 (李雲郁提供)

2022/06/21 05:30

南檢︰林女被通緝躲十多年才落網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安平一間賣包子的老闆李雲郁,這個月收到詐欺案的證人傳票,心中感到納悶,問了檢方才想起十三年前網拍下訂一台小筆電,賣家要他先匯款五千元當訂金,未料拿到訂金對方就消失了;他說孩子今年都要上國中了,抱怨從「少年家」等到破案都變成大叔,質疑案子為何拖這麼久?南檢指出,被告林姓女子被通緝後一躲躲了十多年,前陣子才落網,才會現在傳喚李男作證。

李雲郁收到傳票一愣,最近未跟人有糾紛,也不認識傳票上的被告,向南檢詢問,原來十三年前李男在銀行工作,當時還是公司前輩眼中的「少年家」,他為了工作和玩網路遊戲,瞞著妻子上拍賣網,跟一名賣家下訂一台小筆電。

李雲郁說,當時他要求面交,賣家也自稱怕被騙,要他先匯五千元訂金,但賣家拿到訂金就消失;後來妻子發現他偷買筆電又被騙,唸他好幾天,他才決定去報案。

當年南市刑大很快就透過網拍平台及銀行帳戶,鎖定林女和兩名共犯涉案。

李男納悶,當年警方這麼快就掌握身分,為什麼還可以拖到十三年?檢方指出,因被告多次不到庭,檢方發布通緝在案,但林女逃亡多時,一躲躲了十多年,才讓案件偵辦拖延這麼久。

李雲郁從被騙到破案等了十三年,是否過了追訴期?律師蘇敬宇指出,詐欺罪的處罰是五年以下刑期,而刑法第八十條關於追訴期的規定,涉犯三年以上、十年未滿的罪,追訴期是二十年。

律師︰詐欺刑事追訴期20年

值得注意的是,民事求償時效比刑事要短。律師洪銘憲說,通常民眾認為自己權益受到侵犯,會以民法一九七條提出求償,但從侵權行為開始十年,如果都沒有提出求償舉動,那就會超過時效,本案在民事求償,就不能以侵權行為求償,要找其他未超過時效規定來求償,例如買賣、給付不能等民事求償,時效是十五年。詐騙案很多,通常都是人頭帳戶來騙錢,雖然不曉得帳戶背後是誰,建議被害人先以民事提告,對不明的帳戶請求支付命令,以免錯過民事可求償的時效。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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