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暴夫打斷鼻梁性侵 保釋趴趴走妻怕爆

家暴夫被士林地院判刑三年六月,但全案還可上訴,人被保釋在外,在全案確定前有人身自由,因妻子認為丈夫有暴力傾向,讓她活在恐懼中。(資料照)

家暴夫被士林地院判刑三年六月,但全案還可上訴,人被保釋在外,在全案確定前有人身自由,因妻子認為丈夫有暴力傾向,讓她活在恐懼中。(資料照)

2022/06/04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曾從事寵物美容、目前無業的男子,約出分居妻子談事情時,突抓狂毆打妻子、推她撞浴池及性侵,男子犯後否認性侵,士林地院合議庭痛批被告犯後態度不佳,依強制性交罪判刑三年六月,另依傷害罪判刑三月,可上訴。據了解,因男子保釋在外,被害人十分恐懼、擔心具有暴力傾向的被告,會再傷害她。

趁離婚談小孩監護權施暴

判決指出,男子於二○二○年七月間,約出分居一段時間的妻子討論小孩監護權問題,過程中對於妻子即將到外縣市工作,十分不滿,要妻子不要去上班,並恐嚇「那些人只是想上妳…要不然我會給妳毀容、斷妳腳筋」。

男子接著掐住妻子脖子要打斷她的鼻梁,還把妻子拖進廁所毆打、推撞石造浴池,害妻子全身多處瘀傷,再進而壓制妻子性侵。事後妻子報案,檢方偵辦後起訴。

士林地院審理時,被告否認性侵,只承認拉扯妻子衣領、出言恐嚇等輕罪,辯稱原本求歡被拒,但後來獲得妻子同意;被告辯護律師說,女方身心狀況有問題。

判三年半還沒關 妻活在恐懼中

被害人則說,當時想如廁時,丈夫不准她關廁所門,她擔心受害想逃,後來丈夫先就對她施暴及性侵;事後,她趁著丈夫外出買餐時,欲從大門逃跑,發覺門被反鎖,改從廚房門逃出,在路上先請人代為報警,自己隨後也到警局報案。

法官考量被害人前後證詞一致,無矛盾之處,認定被告有罪,審酌男子否認強制性交、傷害犯行,至今未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此判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