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針孔前房客裝的? 律師:業者仍有責

表格

表格

2022/06/03 05: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小港某知名摩鐵被住宿客人發現房間內裝針孔,業者懷疑是過去的房客裝設,投宿的房客卻認為業者應負責,律師曾友俞表示,房間內設有針孔攝影機攝錄入住旅客的活動,已違反憲法保障「隱私權」的範圍,不管是不是業者裝設,旅宿業者都須負相關刑責。

未確保旅客隱私 觸妨害秘密罪

曾友俞指出,若攝影機是業者裝設,則確實涉犯妨害秘密罪,最重可處三年有期徒刑,因為旅館本身是提供民眾休憩的場所,民眾於旅館房間內所從事的活動具有「合理的隱私期待」而受到法律所保障,若業者「無故」(沒有正當理由)裝設攝影機,則將會成立犯罪。

另一方面,若攝影機並非旅館業者所裝設,旅館業者仍應擔負刑事上的法律責任。理由在於,犯罪的法律型態除了有「作為」型態外,也有「不作為」的型態。曾友俞認為,旅館業中,因為與旅客間的契約是以提供具有隱私空間為內容,就其擔負有確保此隱私空間存在之法律義務而言,可認業者具有「保證人地位」,因此對此義務的違反造成旅客的隱私侵害,可認是以「不作為犯」的方式,成立妨害秘密罪。

甚至,若業者是以提供場所給他人盜錄且有營利的意圖,更可能涉犯刑法第三一五之二條第一項意圖營利提供場所妨害秘密罪,最重更是五年有期徒刑。受害的旅客不但可追究相關刑事責任,更可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替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