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過失致死 法界︰須證明因果關係
2022/05/28 05:3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清潔隊員黃勝詮工作時暈倒,因腦傷進入長照中心接受照護,不到三年卻暴瘦近五十公斤去世,家屬質疑照護疏失提告,但檢方相驗認為是腦傷意外導致死亡;律師麥玉煒舉例,家屬若質疑醫院有過失,應要證明某些醫療行為加速患者死亡,如醫療行為與死亡沒有因果關係,檢方解剖時也沒有發現外力介入,那過失致死可能難成立。
家屬可透過醫鑑會調查
律師洪銘憲說,發生醫療糾紛,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由司法、檢察機關委託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來鑑定,可以透過該會來調閱病歷、護理紀錄等,審查醫療機構是否有疏失,藉此來斷定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與醫療行為是否有因果關係,例如黃勝詮的家屬認為長照中心有照護疏失,可以透過醫鑑會來調查,是否有醫療行為導致患者死亡。
麥玉煒則認為,以黃勝詮死亡案來看,如果長照中心的護理紀錄都合乎標準,家屬以黃男突然暴瘦認為是照護疏失,那就必須證明是因為照護不當才導致暴瘦,而不是因為體質、病情、吸收不良導致身體機能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