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老虎鉗夾生殖器 開水燙手/狠父虐死3歲兒 判14年半

兒虐求助電話

兒虐求助電話

2022/05/12 05:3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王姓男子為管教三歲的兒子尿床又調皮,竟和妻子的許姓乾兒子聯手施虐,王男猛力揮打男童頭臉部,許男持老虎鉗夾傷男童生殖器甚至以開水燙手,導致男童不堪受虐傷重不治,屏東地院昨天依共同犯虐童致死罪,判處王男十四年半徒刑、許男十年半徒刑。

幫凶許男判10年半

開設廟壇的王男與三歲兒子及許男同住,王男不滿兒子常尿床又調皮,去年三月間持木棍毆打兒子加以管教,並動手揮打兒子頭臉部,許男則假借神明附身,抓著男童的手浸入滾燙熱水,還持老虎鉗夾傷男童生殖器,導致男童陷入昏迷,王、許兩人見情況不對,才將男童送醫,但男童因頭部遭受鈍擊,腦膜血腫致中樞衰竭死亡。

屏東縣政府接獲男童疑受虐致死通報,啟動調查,警方約談王姓生父及許男時,王男卻將大部份的責任推給許男,檢方認為王、許兩人以強暴、違反人道方法凌虐男童致死,為共同正犯,去年六月依家暴傷害致死罪起訴。

屏東地院昨天審結,法官認為王、許兩人竟因尿床及調皮,對無力反抗的男童凌虐致死,應予嚴厲譴責,王男犯後否認犯行,將責任推諉予許男,依共同對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許男坦承犯行,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全案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