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顯洲仙人跳案 詹女判7年半
黃顯洲走出仙人跳陰影,目前從事建築業。(資料照,記者陳品竹攝)
游洪贊判刑6年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前立委黃顯洲被「仙人跳」強盜案,最高法院昨天上午宣判,將設局的女子詹惠華以及游洪贊分別判處7年6月及6年徒刑定讞。
被告詹惠華由於與弟弟沈迷賭博電玩,金錢花費一空,決定設局強盜時任立委的黃顯洲,並請游洪贊協助,游某一度勸阻,但詹女仍執意下手。
性愛派對惹風波
90年12月26日,詹女預訂凱悅大飯店「2526」房,找來2名中國籍應召女子,開性愛派對。隔日凌晨,黃顯洲抵達,詹女拿酒與搖頭丸讓黃某食用,黃某與2名應召女子共舞纏綿,全身赤裸,再服下2顆不明的淡藍色藥物,陷入心神喪失狀態。
2名應召女子先行離去,游洪贊提著旅行箱進入房間,取出膠帶綑綁黃顯洲,當黃某醒來,游某揚言黃某強暴其女兒,已拍下照片,要告黃某,讓黃某政治生命完蛋,須拿錢來解決,隨後與詹女拿走黃某的提款卡。
雙方為了多少錢陷入冗長的談判,最後黃某只答應30萬元,詹女、游某離開時,還將黃某衣褲鎖在保險箱內,走出飯店,再打電話給全身赤裸的黃某,告知保險箱號碼;2人並以黃某的提款卡,領走80萬元。
法院︰詹女為主謀
法院基於詹女為主謀,卻仍狡辯否認,不知悔改,決定判處7年6月,而游洪贊為污點證人,也依其供述明確,檢警才順利掌握全案,決定判處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