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折屍塞桶 一審判無期
雖自首但手法泯滅人性 法官未減刑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卅一歲吳姓男子毆打、悶死謝姓妻子後,將遺體對折以塑膠袋包裹,塞入大型橘紅色塑膠桶棄置陽台,吳男於偵查過程,每出庭就掉淚,檢方痛斥吳男當時自首是「迫於情勢」,手法泯滅人性,偵查過程的眼淚只為求輕判,並無悔悟之心,建請法院不要減刑並求處無期徒刑;因事證明確,桃園地院合議庭昨依家暴殺人罪判吳男無期徒刑。
有逃亡之虞 裁定延押兩個月
吳男現收押桃園看守所,得知判決結果,面無表情,合議庭審酌他被判重罪,有高度逃亡之虞,裁定延押兩個月;謝父昨因為身體因素未出庭聽判,他曾說「無法原諒吳男」。
吳男原在科技大廠上班,去年十一月廿九日偷看妻子手機,發現有與其他男子的對話,隔天上午妻子質問為何偷看手機,吳男請假返家,兩人發生激烈爭執,他徒手毆妻、以手摀住口鼻將她悶死,並將屍體對折以塑膠袋、塑膠桶藏屍陽台,還向家人及妻子娘家謊稱「老婆跑掉了」,直到家人要求報警尋妻,他才坦承犯行並自行打電話報警。
吳男在法庭上辯稱,犯案後自知難逃法網,馬上報警會立即被逮,為能與孩子共度最後相處時光,並安排後續照顧事宜,才決定隔天自首並先藏屍;吳男坦承以手摀住妻子口鼻致死,且有案發現場照片、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等證據。
合議庭指出,吳男符合自首減刑規定,審酌他與妻子結縭五年、育有兩幼女,固然懷疑妻子有外遇且拒絕承認,但這並非罪大惡極,竟出重拳連續毆打,更在妻子倒地後以手摀住口鼻,冷血無視被害人死前掙扎,直至其氣絕身亡才鬆手,足證他不念舊情、殺意甚堅,手法殘忍,泯滅人性,使妻子父親及阿嬤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椎心之痛,兩幼女從此失去母親疼愛。
吳男於偵查、審理時一再否認有殺人意圖,隻字未提對妻子父親的補償,所為應予最嚴厲制裁,兼衡吳男因一時衝動、怒令智昏,兩幼女正在成長發育時期,不忍兩人因此案同時失去雙親,依家暴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以資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