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回應民意 法界籲修法實現司法正義
2022/03/20 05: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無論是酒後駕車或是在道路上狂飆競速,都是嚴重危及公眾安全的可惡行徑,若進一步致人傷亡,更會造成無辜民眾家庭破碎,不少民眾和法界人士認為,對於這類惡行,應祭出最嚴厲處分,包括修法沒收危害公眾安全的駕駛人車輛。
律師蔡家豪指出,現行刑法第卅八條雖規定,法院可宣告沒收被告的「供犯罪所用之物」,但因最高法院認為,酒駕、或在路上飆車所使用的車輛,性質上不是供犯罪所用之物,所以司法實務上甚少判決沒收酒駕、或飆仔所開的車子。
蔡家豪說,現制欠缺法律上沒收車輛的依據,很難期待這一類案件進入法院,會以宣告沒收肇事車輛來嚴懲酒駕或飆仔惡性。
蔡家豪指出,若要實現沒收酒駕肇事者、飆仔車輛的司法正義,只有修法一途,在條文中明確列出沒收車輛的標準,包括酒駕、飆車造成什麼樣的危害等,即可沒收車輛所有人的車子。
基隆民眾陳先生認為,不僅要對酒駕肇事重懲,也不能輕易放過飆車慣犯,否則無法遏止飆車惡行,有錢人飆車不怕罰,建議加重刑責,甚至「飆一次,沒收一次」,看他是否不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