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度性侵能放?法官最後守門
李姓男子五度犯下性侵案,被害人都是少女。(示意圖)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性侵犯強制治療後,是否讓他回歸社會,法官成了最後一道守門員。台中高分院當初採信治療評估小組建議,放了強制治療九年的猥褻狼盧恩出院;未料,盧出院不到半年又犯案,引發社會譁然。
性侵犯的再犯危險評估,是由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等至少七人組成的專業治療團隊,依性侵犯過去接受治療的官方紀錄、評估報告、就醫與病歷紀錄,專案人員訪談性侵犯、家屬、家庭現況與支持系統評估等,進行各層面廣泛的評估。
性侵犯接受強制治療一年後,可以聲請停止強制執行,治療期間直到其變態心理及異常人格獲改變,且經評估不會再對他人造成危害為止,沒有期限。
本案李姓男子五度犯下性侵案,被害人都是少女,基隆地院歷次審理他的聲請案,十二名法官不照章接受治療評估小組決議「再犯危險性顯著降低」的結論,而是針對評估小組每一個評估細項審慎評估。
法院主要是想了解,李男與犯罪類型相關的強制治療有無改善、原先犯案動機與人格因素,經過治療後還會不會再犯等;還有對自身性需求處理能力、衝動控制與情緒調節能力、與對性的認知扭曲有無改善,以及對兒童性偏好降低的程度等,法官認為每一項都很重要,應嚴格把關,堅持須超過半數委員投票通過,深怕一旦放李出院,會再有少女被害,讓社會付出極大成本。
至於男子盧恩,二○○七年侵入住宅猥褻少女,被依乘機猥褻罪判刑一年入獄,二○一一年服刑完畢移至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強制治療,歷經九年強制治療,評估認定尚未改善,不過一年多前評估委員以「強制治療不能無限期持續」為由,建議停止治療,獲台中高分院裁定停止強制治療後獲釋,未料他回歸社會才幾個月,果然又犯下猥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