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法界﹕盜刷集團 可重判10年
2022/03/01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網路盜刷信用卡購物層出不窮,法界人士表示,詐騙集團以盜刷信用卡方式詐騙,除涉犯詐欺罪外,同時會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若三人以上共同犯罪,成立加重詐欺罪,另亦可能構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或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並建議銀行強化防詐及防盜刷機制。
律師陳振瑋表示,網路盜刷者除涉犯詐欺罪嫌,因為銀行給持卡人的信用卡算是準私文書,所以也涉犯偽造文書罪,三人以上共同犯罪會有加重詐欺責任,如果能證明有三人以上組織性參與犯罪,也會涉犯組織犯罪,另外對參與銷贓者,或提供帳戶供隱匿犯罪所得者,還會有洗錢防制法的適用,最重可處七年徒刑。
律師黃祿芳指出,詐騙集團以盜刷信用卡方式詐騙,除涉犯詐欺罪外,同時可能成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若三人以上共同犯罪,成立加重詐欺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另外,若組成結構性的盜刷犯罪組織,同時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參與者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黃祿芳並指,若為盜刷而無故取得他人電腦或手機中所存的信用卡號等資訊,另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對於此類詐騙案件,過往修法加重刑責往往成效有限,建議從銀行端強化防詐及防盜刷機制,預防勝於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