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敢酒駕! 10年內再犯面臨無期徒刑
2022/01/25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修正案,將五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得處無期徒刑的年限拉長至十年,並增訂得併科罰金。法界認同修法結果並表示,這是給首度酒駕致人於死的前科犯一個警惕,同時可起到教育作用。
法界認同加重遏歪風
現行刑法規定,酒駕五年內再犯,若致人死亡,可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徒刑,若致人重傷,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昨三讀通過修正案,將五年期限拉長為十年,並增訂得併科罰金。
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表示,有鑑於國內酒駕致人於死的案件一再發生,立法院將五年年限拉長至十年的作法,司改會並沒有反對的理由,且酒駕致人於死不只造成死者無辜離世,更導致死者家屬突然面臨天人永隔、家庭破碎,因此,司改會可以接受修法結果。
律師周武榮也指出,立法院修法將酒駕致人於死的年限拉長至十年,雖已超過緩刑五年的一般刑法準則,在法理上解釋不通,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可把修法結果視為一種教育作用,讓首度犯下酒駕致人於死的被告知所警惕,避免十年內再犯,否則面臨的是無期徒刑重刑,還可能要繳納最高三○○萬元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