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2女同事35次 竹科男判賠220萬
2021/11/27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國內不時傳出有人使用手機或針孔攝影機偷拍女性私密,然而一旦被逮面臨法律責任時,可是要付出慘重代價!
以手機、針孔 拍2女更衣洗澡
新竹科學園區沈姓工程師,連續以手機、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更衣洗澡達三十五次,兩名被害人求償一千一百三十萬元,沈男認為求償金額高於一般偷拍行情「太離譜」,最後新竹地院法官判決賠償兩女共兩百二十萬元,仍創下同類案件賠償的天價。
法官審酌認為,沈男具有科技專業背景,屢屢拍攝女性同事身穿內褲或淋浴等畫面,儲存於手機或筆電內留念,行為令人反感、厭惡,對被害人傷害極大,依此判決沈男賠償兩女各一百六十萬元及六十萬元。
刑事方面,新竹地院依刑法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將沈男判刑七月,沈事後竟假意和兩名受害人和解,卻又反悔不認帳,檢方認為沈男態度惡劣、對被害人二度傷害,上訴請求加重刑度。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刑九月;最後若依此定讞,沈男須入獄。
去年一月間起,沈男發覺有女同事常利用中午午休時間,到公司球場或健身房運動,結束後再去更衣室洗浴。沈男每週有兩、三天,在更衣室外持手機透過百葉門板縫隙,偷錄女同事洗浴後整理儀容、穿著內衣褲等影像,至少拍得十八次。
被害人求償1130萬 沈男喊太離譜
沈男食髓知味,去年九月起變本加厲,利用上午公司更衣室無人時,進入淋浴間,在天花板上暗裝可與手機網路連線的針孔攝影機,下班後再前往拆卸,連續偷拍女同事沐浴等影像;這段時期還拍到另一名女同事,總共對兩女拍攝得手十七次。
兩女事後對沈男各求償九百三十萬元及兩百萬元,法官審酌受害情節後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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