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禁夫開車/前美商會長酒駕 妻也受罰
2021/09/21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美國商會(USCC)會長柯星漢,參加品酒會後開著妻子的車發生車禍,連累妻子受罰。柯妻提告請求撤罰,台北地院認為,柯妻應知道丈夫飲酒後,酒精濃度將超標,且一再宣導「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柯妻卻心存僥倖將車交由丈夫駕駛,判敗訴,需繳納四萬五千元罰鍰,吊扣牌照三月。
判決指出,去年十月二十四日晚間八時許,柯星漢發生車禍,員警測出酒測值○.一六已超標,除柯星漢挨罰,同車妻子也因身為汽車所有人,被依道路安全交通條例相關規定開罰。
柯妻不服,主張當天雖與柯星漢一同參加品酒會,但夫妻並非從頭到尾都在一起,她不知丈夫喝了多少酒,且丈夫開車前一小十五分鐘已停止喝酒,她見丈夫行為舉止正常,無從判斷丈夫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請求撤罰。
北院根據柯星漢警詢筆錄得知,柯星漢約喝下兩杯一百五十CC的威士忌,而柯妻明知丈夫已飲酒,理應善盡汽車所有人管理義務、禁止丈夫駕車,仍將車借給丈夫駕駛,確實違反道交條例。
北院也說,依常理判斷,柯星漢飲入體內酒精的量,難以在休息1小15分鐘後完全消退,加上政府一再宣導「喝酒不開車」,因此拒絕採信柯妻說法,判決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