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律師:誤領非故意 恐難課刑責

李先生父親的遺體原本要送至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中壢館的羽昇館火化,卻發現遺體被領錯且已經火化。(記者李容萍攝)

李先生父親的遺體原本要送至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中壢館的羽昇館火化,卻發現遺體被領錯且已經火化。(記者李容萍攝)

2021/09/21 05:30

民事可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桃園發生火化場燒錯大體烏龍事件,家屬憤而提出毀損屍體告訴,九陽法律事務所律師何祖舜表示,刑事上雖有觸犯「毀損屍體」的可能,而刑法二四七條「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法條只處罰故意犯,本案看起來為「誤領」的過失成分居大,基於「不罰過失」原則,可能無法課以刑責,民事部分,遭誤領遺體的李家,可分別對二家承辦的殯葬業者及認錯遺體的余男家屬,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民俗專家林震表示,所幸這起事件,在雙方家屬各自請牌位回家前及時發現,倘若持續錯下去,往後雙方的家運可能就會出問題,子孫可能噩運不斷,補救方法得先舉辦相關儀式,將業者誤領出錯的來龍去脈,完整告知二位往生者,向祂們道歉請求原諒,同時準備供品擺桌道歉,然後由各自家屬交換請回,如此才不會對子孫、家運有任何影響。

民俗專家談補救: 得道歉請往生者原諒

林震透露,他曾受過家中衰事連連的家屬請託辦法事,發現委託人家運不好的主因,是供奉了非本姓、別家的先人,因此未蒙祖先保庇,更遭受其害;若時間過久,連骨灰都遺失,只能透過專家向地藏王菩薩查詢,將先人正確魂魄調出,錯誤的魂魄交還,再舉辦祖先魂魄招回相關儀式、重新入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