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女性爭取工作權 3法官聲請釋憲
2021/08/21 05:30
認為舊法不合時宜 裁定停審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為女性勞工爭取夜間工作權的提案法官,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前審判長張國勳、法官梁哲瑋與孫萍萍,他們審理一件家樂福抗罰案時,認為勞基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的立法,是基於當時社會時空環境為保護婦女的措施,而現今家庭生活、工作型態與社會環境早已多元,立法已不合時宜,因此於去年八月二十六日裁定停審,聲請釋憲,如今合議庭可依解釋文,判決撤銷罰單。
家樂福抗罰 法官可撤銷罰單
張國勳等三位法官的聲請釋憲指出,以性別來區分勞工是否可於夜間工作,已形成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有違保護兩性工作平等的人權趨勢,牴觸憲法平等權、比例原則,侵害人民工作權、財產權及契約自由權。
張國勳為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學院前身)三十三期結業,現已調升司法院行政廳長,過去擔任法官時,曾參與聲請「行政執行法的拘提管收是否違憲」、「註銷不同意眷村改建原眷戶權益案」釋憲案。
梁哲瑋、孫萍萍是四十期結業,梁哲瑋最為人熟知的是審理「街頭藝人考照制度案」時,認為台北市政府要求街頭藝人需審議通過才能夠從業,此舉違反法律保留、比例原則,後來大法官也做成違憲解釋。孫萍萍曾擔任中天新聞撤照案的陪席法官。北高行的同仁說,三位都是思路清楚、審案細心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