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調制陳嘉昌先推 楊源明接手 阻礙仍多
2021/08/04 05:30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為避免警方與幫派過從甚密,輪調制度被認為是有效防範的措施之一,因而孕育出所謂「6年條款」,即員警在同個單位滿6年就要輪調,目的是不讓員警因人情包袱、或與轄區業者、特定份子掛鉤太深,造成警紀問題。現今台北市長柯文哲要求恢復員警常態調動的「6年條款」,還要求本月底完成作業、今年底完成遷調,但實務上仍有不少阻礙,能否恢復實施,可說是新任市警局長楊源明的一道考驗。
其實「6年條款」,在台北市前任警局長陳嘉昌任內,已開始作業,其中部分幹部、制服警察、乃至松山之亂的源頭、也就是各分局負責體技訓練的「教官」,都已調整完畢。陳嘉昌上月退休,楊源明接任,原則上也繼續規劃實施,不過仍有重重阻力,尤其刑事單位,以各種理由稱「有窒礙難行之處」,一下說可否內勤除外、一下又說是否以連續6年為原則,只要中間調到內勤就可重算時間等,一再縮小輪調人數及範圍,至今莫衷一是。
據知,目前刑警大隊、各分局偵查隊及少年隊等單位,待滿6年者為數不少,甚至有人待同一單位超過18年。或許有人認為嚴格執行6年條款,調走老鳥,會讓轄區治安生態難以掌握;但也有官警認為,太久沒輪調已變沉痾,確實已經到了「換湯也換藥」的時機。
北市自2003年後,就沒再調整過,過去雖有幾任局長想恢復實施,最後終究礙於內部意見不一、與外在民代人情壓力等因素,甚至一度箭在弦上,眼看就要實施,最後仍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