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行兇時有辨識能力 法界:精障不應成免死金牌

    賴男曾在開庭中質問法官「現在不是沒死刑?」惹惱死者家屬。(資料照)

    賴男曾在開庭中質問法官「現在不是沒死刑?」惹惱死者家屬。(資料照)

    2021/06/23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賴男殺害牙醫時意識清楚,屬「情節最重大之罪」,但他是思覺失調症患者,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不得處以酷刑的規定,且犯案後還抄佛經迴向給死者,有悔悟之心,故判無期徒刑。近年判決趨勢顯示,只要被告被鑑定出有精神病,無論犯案時意識是否降低,均可逃死。

    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指出,只要被告被鑑定出精神障礙,且能連結犯行,法界目前多傾向引用身障公約不判死,原因是刑罰的目的在於讓被告知道他的過錯,若受到精障影響而無法理解刑罰的意義,判死就失去價值;現今法官若未在判決理由明示身障公約,也會把精神病納入刑法第57條的量刑因子,免除死刑。

    華山案兇手 拿來當策略

    多年前犯下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女童命案的龔姓兇嫌就是如此,審判認定他行兇時辨識能力未明顯降低,但因其罹患思覺失調症,有醫療可能性,最後逃死。

    精障成為殺人逃死的攻防重心,觀諸近年來審判實務上,也確實成了免死金牌,因而律師的訴訟策略也越來越側重在精神鑑定。

    以華山分屍案的陳姓被告來說,言行舉止均正常,但律師仍堅持聲請心理衡鑑,試圖躲死。一名法官坦言,從身障公約「內國法化」(引進成為國內法律)之後,近年來的精神鑑定案件愈來越多。數據顯示,身障公約施行法2014年上路後,確實迄今無精神病犯被判死定讞。

    精神鑑定恐被濫用

    不過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翁偉倫表示,不少法官認為,只要被告被鑑定出罹患精神病,長期未就醫,缺乏病識感,就應受身障公約保障,不論其犯行是否兇惡都不應判死。

    但翁偉倫認為,若此一論點成立,放眼那麼多精神疾病,是否只要罹患一項,譬如恐慌症,就可憑此「帝王條款」行兇?翁偉倫認為,身障公約中的禁止酷刑範疇,仍應限制在犯行確有受到精神病影響,較符合因果推論。

    也有檢察官說,身障公約的文化、價值、風俗與我國仍有不小差距,且多數條文為宣示性,法官若判精障者死刑,未必有違法判決問題。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