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柔道學弟腦死有責嗎 ?11歲學長有無違法認識成關鍵
2021/06/05 05:30
聽教練之命 連摔數十次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十一歲廖姓學童對七歲黃童連摔數十次,外界認為他學柔道五年多,比黃童年長,但聽從教練之命,對體型相對弱小的黃童連續重摔,廖童可能成為共犯。不過法界指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廖童未滿十二歲,不能移送少年法庭,家長告發也不會受理;至於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律師認為有討論空間。
未滿12歲 不能追刑責
對於廖童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律師徐承蔭說,一般兒童都知道,練習柔道可能會輕傷,合理訓練也可能會造成輕傷。本案民事部分,關鍵在於廖童是否有違法性的認識,法官如果認定,廖童學習柔道五年多,應有相當足夠經驗,見黃童口出頭痛等哀求之詞,之後嘔吐,卻仍繼續摔黃童,若他當時對自己的做法對或不對,具有識別能力,可能就和父母、教練要共同承擔賠償之責。
少年若有事 大人也得承擔
徐承蔭認為,也就是在事發過程中,廖童有無識別能力、有無違法性認識?如果黃童家人對他提起民事訴訟,這部分會是未來民事攻防重點。